教師意向不應成為反直資因素

16/7/2013

最近有兩間著名女校轉直資都引來爭拗。聖士提反女校有教師表示,徵詢老師意見問卷採記名方式不公平(意謂對教師自由表達意見帶來壓力);聖保祿也有教師與校友「踢爆」校方假諮詢,有老師向報章揭穿校方以「知會」代替「諮詢」、教師記名問卷中沒有問教師是否同意直資方案、校長向教師暗示「合作唔嚟,另謀高就」。

這類意見給人的印象是:老師既然是學校中重要的一個組成部份,老師對轉直資這些大事件應有意見的參與權,擴大來說更應該有(或期望有)否決權。

但這似乎是把問題想歪了。學校想轉直資,你說教師傾向贊成或反對居多?我想不用問,都是反對居多的。因為其一,有能力轉直資的都是名校,名校生易教,教師擔當的是相對的「優差」。其二,不轉直資,就維持做津校,常額教師有《資助則例》保障,等閒不會「炒魷」。其三,不論津貼或直資,無疑都要面對教學成績的壓力。成績差,對直資教師壓力相對較大(因為職位沒有保障)。

教師反對,如果又以這意見來做決定因素,是不是說直資政策就應該宣佈終結呢?

我想,轉直資雖然都應考慮教師意見,但卻非絕對性,權力應操在校董會手中。校董會決定是否轉直資,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考慮轉直資是否對辦學較有利,其次是否能配合教育政策。

就前一點言,校董會希望學校轉直資,當然是認為這會對學校發展較有利。考慮的重點,不論是學校的財政獨立、教學語言的採用、學生來源的吸納、教學效能的爭取等,左秤右秤,應該都會認為直資對學校發展較有利,才會推行,這些意見,撇除教師「飯碗」轉變一項以外,校董會和教師的意見可能分歧不大。

就後一點言,轉直資和對教育多元化政策的配合,其確切性應是很明顯的。

從教育方式的組合來說,直資是官津補和國際學校以外的另類選擇。學校類別選擇愈多,對學生愈有利。直資學校財政獨立,可以減輕政府的教育開支(當然有大部份是用於教師薪酬),樂觀的期望是這些開支能用到更需要的地方去。還有一項是社會人士較少提及的,直資可以減少資助宗教辦學的程度。

一直以來,香港的辦學團體,以涉及宗教的居多。政府資助宗教團體辦學,變相資助個別宗教發展,這大大不利社會資源的平均和合理使用。這是殖民地政府放權於宗教團體辦學所遺留下來的歷史問題,理應隨著時間發展逐漸取締。現在轉直資的都為教會名校,轉一間,意味政府資助宗教辦學少一間,應該歡迎,不是反對。既然有宗教學校願意擺脫政府財政操控(反面來說就是減少仰賴政府挹注),社會大眾(大眾當然包括擬轉直資學校的教師)也應該歡迎,不是反對。

至於直資是否會減低社會階級流動機會,根本不應是考慮的重點。何況也不會有甚麼大影響(理據看拙文《學生向上流動靠甚麼?》)。

可以說,單純參考(欲轉直資學校)教師的意見,可以是很壞事的。所以「知會」好,「諮詢」好;徵詢意見記名好,不記名好,根本沒有問題,誰叫你在一間有雄心壯志轉直資的名校任教?如果不是轉直資的困擾,別人要欣羨也來不及呢!當然「良心僱主」要好好考慮僱員的境況,給予最合理的轉職安排,也是大家所應該期望的。

日期: | 作者: 鄭楚雄 香港教育 中國文化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