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就是這樣洗的

15/7/2013

報載國民關注組早前接獲家長舉報,指其子女就讀的小學所舉辦的常識問答比賽,以《香港基本法小學生簡易讀本》為獎品,而這本由「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在2006年印製、供小學免費索閱的小書,內容有其「魔鬼細節」。

按引述,其中有情感引導的,例如「聽到旋律激揚的國歌感自豪」、回歸時國旗升起,「洗雪了香港被侵佔的百年國恥」、香港「在祖國懷抱中興旺發達」等。或許這些都是主觀感受,是否認同,悉隨尊便,但對小學生這樣灌輸,確有洗腦之嫌。

但更為過份的,書本名為《基本法簡易讀本》,但內容卻有和《基本法》相牴觸之處。比如說行政長官的法律地位高於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構;管理香港的人必須愛祖國、愛香港,這是最基本的要求;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其中配合更為重要等,根本在《基本法》中找不到理論依據。

要這樣申述的理由,無疑是要把現在香港政制中最主要的爭議,來個一椎定音。比如說,《基本法》的精神,是行政、立法、司法互相制衡,「配合」已談不上,更何況「其中配合更為重要」?行政長官要向行政會議和立法會負責,「法律地位高於…」也不知從何說起。這本書編於2006年,似乎已預先定調「管理香港的人必須愛祖國、愛香港」,顯然已預估了行政長官的提名是否具篩選機制必然會引起爭議。

這些政治內容的灌輸,想達到的目的,是要在小學生的腦海中植入:行政長官必須為中央認同是愛國愛港,才可「入閘」參選;行政長官法律地位既高於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構,那末以後的施政當會完全是行政主導,甚至可能是行政長官主導;立法、司法既要「配合」施政,立法機關監察的功能和司法機關維持司法獨立的情況將會大打折扣。這些都非香港現在的實情,但經過教化的小學生,長大以後對違反《香港基本法小學生簡易讀本》主張的政治運作,或在選舉中的抉擇取向,無疑都會有預設的傾向性。

去年因設立德育及國民教育科遇到社會反對,設科之議暫時偃旗息鼓,但翻查此書的編製時間是2006年,即是七年前已透過這種方式進行滲透。在這種思想教育下成長的小學生,長大以後有沒有獨立思考、有沒有判斷當前政治體制怎樣才能發揮得最理想的能力,很教人質疑。

日期: | 作者: 鄭楚雄 香港教育 中國文化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