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考合一」原來真的很重要

3/1/2014

有某直資頂級名校在首屆中學文憑試中文科成績「滑鐵盧」,該校二零一二年聘請前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科目經理坐鎮,出任中文科科主任,令去年成績達標率升至七成半。該老師在報章專訪中談到教學秘訣,是將文言文課程系統化,中一全級須修讀校本文言教材,由淺入深,並為中四製作筆記,教授文言句式。她贊成加入文言指定篇章,認為這令學生較易於掌握公開試。這位老師更不吝指出:考評局的經驗助她明白要「教考合一」,例如「明白公開試的評分準則,可令教學更立體化」。

這些無疑都是寶貴的教學實踐經驗。如果這位老師的經驗可信,我們正可拿來反證,同是一間學校,同是水平近似的學生,同是很重視公開考試的人,為何首屆文憑試成績「滑鐵盧」?原因之一是教的和考的有很大程度的不配合,或者最起碼是不能掌握如何考法;原因之二是學生某類學科知識基礎薄弱,學校沒有針對性的施教,但相關內容原來在考試中卻佔了一定比重。

如果說得更實在更坦率,就是文憑試中文科要考文言閱讀理解,但在教學過程中文言教學不被重視(可能老師重視學生不重視,也可能師生同樣不重視),因而得出不佳的效果。這本身就是課程設計出了問題。現在的實踐,文言教學倚仗單元教學之中的文言範文選教部份,以為教了,學生就會懂得,就會重視,殊不知教學過程就是跑過場式,教師教了,學生「水過鴨背」,算是讀過了,卻沒有一鞏固過程,因為明知考試不會從內容當中擬題的。

做老師都應明白「教考合一」的重要性,這不是高深的智慧,只是一般的常識,不需要有「考評局的經驗」才能確知。教而不考,你說教師教學,誰會聽講?而考的又可能是學習過程中完全接觸不到的,你叫認真的考生如何不神經過敏?

還好,曾有兩種身份(考評局科目經理、教師)的人,在實踐過程中看出當中的缺失,一旦了解,對症下藥,成效便立竿見影。老師是明白人,知道擔任教師角色時怎樣去斷症、下藥,但換轉她還是科目經理(據說更曾經在教育局參與課程編訂工作)的角色時,怎會對問題視而不見,抑或見到而不提出?有這些複雜的背景,對參與過首次兩屆,和即將參試的第三屆的「白老鼠」,不是很不公平嗎?

沒有多少間學校能像上述的直資頂級名校般,能有這樣的財力和行政的靈活性,可以及時聘請一位中文科主任,做些適時的補苴罅漏的工夫;也沒有多少個能像這位成功教師般,可以在教育局、考評局、名校之間轉動職位,在擔任不同角色時做不同角色需要的工作。這樣,只有更增加整個「遊戲」的不公平性。

如果還覺得牽涉中文科課程的大改動是「走回頭路」,不合某些人物的趣味;或認同世間真沒有完全公平這回事,但卻應努力減少不公平,那就只能勞煩執掌課程改動諸君記取「教考合一」這四個字,千萬在修訂的同時,理解教與學的都希望教學內容有一清晰脈絡可以依循,不致使考試像碰運氣般,不會無端成功,卻會無端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