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是慣於向後望還是向前看?

我看是慣於向後望,不慣於向前看,這和孝道思想的提倡很有關係。中國很早便建立一套完整的孝道思想和實踐方式。儒家思想在人倫關係上很重視孝道,孝道是兒女孝敬父母。父母是上一輩人,兒女是下一輩人,下一輩在思想或行為上受上一輩束縛,或生活目標過份要以上一輩人為依歸,對民族發展未必有利。

孔子重孝,對父母要「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論語.為政》第二)。儒家提倡三年之喪,即是父母過身,兒女要守喪三年。三年之喪不要說在現代的社會,在孔子時的農業社會是否能行得通,也很受質疑。在《論語.陽貨》中,孔子的弟子宰我就曾清晰提出質疑:「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穀既沒,新穀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這是在實際生活上起疑問,認為三年之喪會令禮崩樂壞。宰我不是認為完全不須守喪,但把三年改為一年就可以了。孔子沒有就守喪對生活上的影響直接回答,只提出問難:「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服侍已逝的人較正視現實生活重要

孔子把守喪時間定為三年,原因是子女要三歲才完全離開父母哺養,所以要用三年守喪才能回報。很顯然,孔子覺得父母養育子女是一種恩賜

,子女回報是一種責任。但問題是,如果調轉來把養兒育女視為責任,不視為恩賜,要求回報便沒有一定的理據。而且,孝敬本乎心,父母逝世,「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人之常情,有人甚至三年以上也會這樣,但這和應否要用形式化的手段來做給人看完全是兩回事。孔子把宰我界定為「不仁」,連帶把質疑問難的內容也打下來,以後的人受這牢不可破思想束縛,服侍已逝的人較正視現實生活困難重要,生活的視野是重向後望多於向前看了。

孔子提倡「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但其實孔子對於鬼神問題卻很迴避的。《論語.先進》第十一中記載著:「季路問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問死?』曰:『未知生,焉知死?』」孔子對「事鬼」和「死」都不作正面回應,生活中「不語怪、力、亂、神」(《論語.述而》第一),可是卻這麼重視祭禮,可說有些矛盾。如果你問豐厚的祭儀和盛大的祭典,死去的先人會否收到或認同,孔子大概也說不準。不認清問題的實質卻又大力鼓吹,顯然和孔子某一個時候對知的態度「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論語.泰伯》第八)(民眾可使他們跟從,卻不可使他們了解為什麼)互為表裡了。

孝和認祖歸宗牽涉利益關係

孝其實多少都牽涉到一種利益的關連。「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傳宗接代成為一種責任而非權利,不能做到便有虧於「職守」。養育子女不被視為責任,要子女供養卻被視為權利,所以有「養兒防老,積穀防飢」的思想誕生。

西方社會沒有孝道的觀念,英文也沒有一個詞匯可以準確翻譯孝字。先進國家的人重視未來的開拓,敬重先人,關懷父母當然是人之常情,可卻不會發展成一種道德枷鎖。所以他們沒有甚麼清明節、重陽節等集體祭祖的日子,自然也不會出現祭祀先人引起山火或焚燒冥鏹造成環境污染的現象。

時代是應向前發展的,一個人做事自己負責,也要以滿足個人理想為目標。如果事事以光宗耀祖、揚名聲,顯父母為行事依據,社會發展會停滯不前。

中國文化是慣於向後望而不慣於向前看,另一表現是認祖歸宗的思想。中國人習慣把自己稱為炎黃子孫,也很多時以此一脈相承而自豪。但如果你問任何一個中國人,炎黃是誰?甚麼年代的?有何特殊而被確定的事跡?恐怕沒有太多人可以回答。回答不到是不應太苛求的,因為即使太史公司馬遷也沒有太多的實在資料可以提供。《史記.五帝本紀》:「學者多稱五帝,尚矣。然尚書獨載堯以來,而百家言黃帝,其文不雅馴,薦紳先生難言之。」

就是因為年代湮遠,很多只是傳說,所以不能確證。但不能確證的人卻代代相傳給人膜拜,並以作為其後代而自豪,這不有點兒可笑嗎?要認祖歸宗,其實是強化了「祖」「宗」這些圖騰的意義,而忽視了個人的價值。當然認祖歸宗也有實質利害關係的,你是利益集團之內的人,得到利益總較容易。被稱為XX子孫,在其他族群中可以突出其利害關係,就正如中國人喜歡組織甚麼同鄉會、甚麼同姓宗親會一樣,都是建立一個機制去維護小族群利益,這種制度發展出來,很容易會形成裙帶關係、「近親繁殖」,重視關係多於重視才能,再發展成為私相授受,你說對整個社會發展會有利還是不利?

人家的歷史是向前看的,所以在中國仍是封建帝制、皇帝一言九鼎的時候,西方強國的艦隊已遠渡重洋,發現新殖民地,並以武力侵佔;人家的先進科技一日千里,用人重視腦袋中的創意思維,我們仍是抱著慎終追遠的思想,任人唯親,以「龍的傳人」自豪。請問:人家是哪種動物的「傳人」?

日期: | 作者: 鄭楚雄 香港教育 中國文化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