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甚麼時候信用這東西已不再存在了?

在春秋時代,人還是很守信用的。先舉一個刺客曹沫的故事。曹沫本是魯國一個將領,他帶領軍隊和齊軍打仗,三戰皆北,失去很多土地。曹沫趁齊桓公和魯莊公會盟於柯的時候,做了一次驚險的勾當。《史記.刺客列傳》這樣寫:

「桓公與莊公既盟於壇上,曹沫執匕首劫齊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動,而問曰:『子將何欲?』曹沫曰:『齊強魯弱,而大國侵魯亦甚矣。今魯城壞即壓齊境,君其圖之。』桓公乃許盡歸魯之侵地。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壇,北面就群臣之位,顏色不變,辭令如故。桓公怒,欲倍其約。管仲曰:『不可。夫貪小利以自快,棄信於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與之。』於是桓公乃遂割魯侵地,曹沫三戰所亡地盡復予魯。」

明明是一次不平等條約,齊桓公反悔是人之常情。幸虧管仲深明大義,認為齊國不應貪小利而棄信諸侯,所以即使用不正當手段也答應所請,可見那時的「信」是經營天下不可缺少的條件,而人也服膺。

有人說曹沫就是中學語文課程《曹劌論戰》中的曹劌,我卻不敢肯定。但曹沫借助齊桓公守信得回齊侵地,曹劌也主張治國要講信用。這篇選自莊公十年的《左傳》,魯莊公指出魯國可以和齊一戰的第二個條件是「犧牲玉帛,弗敢加也」。但曹劌坦言指「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可見君臣之間都很重視信之為用。

不論公私場合人皆守信

或者說,公眾場合,尤其君臣相與之地,不守信用難逃人的耳目。但以下一個故事的守信,卻在私底下發生的。《左傳.宣公二年》記晉靈公沒有做到人君應有的責任,被朝中老臣子趙盾規諫。靈公覺得不是味兒,暗中派殺手刺殺趙盾:

「公患之,使鉏麑賊之。晨往,寢門闢矣,盛服將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歎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賊民之主,不忠;棄君之命,不信。有一於此,不如死也。』觸槐而死。」

鉏麑覺得沒有達成人君的任命,是失信於君。當然除了失信之外,還有不忠,二罪(心理上的)交煎,最後用自殺來抵償。整件事發生在極私隱的環境下,歷史為何可以這樣清晰記載下來,這是另一個問題。(錢鍾書《管錐編》《左傳正義》一便指「宣公二年鉏麑自殺前之慨歎,皆生無傍證、死無對證者。」)但無疑失信的責任是很大的。信,不單是對人負責的內涵,也是個人操守中不能或缺的東西。

至於同是生活在春秋時代的孔子,《論語》中談到信的地方可也不少。孔子論人倫、論禮制、論法治,未必可以清晰得過他講「信」。《論語》中談過信的地方有三十八次,有幾段是強調信用的重要的:

「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論語・顏淵第十二》)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論語.學而第四》)

「子曰:君子不重則不威,學則不固;主忠信,無友不如己者,過則勿憚改。」 (《論語.子罕第二十四》)

「老者安之, 朋友信之, 少者懷之。」(《論語.公冶長第二十六》)

不論朋友之交,以至治國,都不能沒有信。孔子不單說說,而是實行的。孔子以此教導學生,曾子的實踐就是孔子教化的成果。

戰國時代還有守信的例子

以上這些事例,都是發生在春秋時代的。是不是到了戰國,信用的價值逐漸減低了?那又未必。大家耳熟能詳的荊軻故事,推薦荊軻的田光為甚麼會死?

「太子送至門,戒曰:『丹所報,先生所言者,國之大事也,願先生勿泄也!』田光俛而笑曰:『諾。』僂行見荊卿,……田光曰:『吾聞之,長者為行,不使人疑之。今太子告光曰:「所言者,國之大事也,願先生勿泄」,是太子疑光也。夫為行而使人疑之,非節俠也。』……因遂自刎而死。」(《史記.刺客列傳》)

但一些還能保持操守的人,卻不足以抵擋信用日漸淪落的趨勢。

戰國時代,國與國互相攻伐,外交上爾虞我詐,大家都講求實際的利益,講信用可說是獲利的障礙。不信?看看以下事例:

「其將軍趙括出銳卒自搏戰,秦軍射殺趙括。括軍敗,卒四十萬人降武安君。武安君計曰︰『前秦已拔上黨,上黨民不樂為秦而歸趙。趙卒反覆。非盡殺之,恐為亂。』乃挾詐而盡坑殺之,遺其小者二百四十人歸趙。」

這段選自《史記.白起王翦列傳》的記載,就是戰國時一場重要戰役長平之戰的結局。這裡的武安君是白起。戰士投降,你接納,不殺是信用。白起怕有變,不談甚麼信用了,四十萬人盡坑殺之,天怒人怨的所為,換來趙國一蹶不振,只計較利益的人是優為之的。

即使不是血腥殘暴,外交上的詐騙,縱橫家之徒是沒有甚麼廉恥可言的。大詩人屈原的祖家就曾上過一次大當。

那時的楚國是懷王當政,最初重用屈原,行合縱,與齊結盟,但其後中了秦國的離間計:

「齊與楚從親,惠王患之,乃令張儀詳去秦,厚幣委質事楚,曰︰『秦甚憎齊,齊與楚從親,楚誠能絕齊,秦願獻商、於之地六百里。』楚懷王貪而信張儀,遂絕齊,使使如秦地。張儀詐之曰︰『儀與王約六里,不聞六百里。』楚使怒去,歸告懷王。懷王怒,大興師伐秦。」

這段文字記載在《史記.屈原賈生列傳》中,是赤裸裸的違背承諾了。想像張儀玩弄楚懷王而得逞時的輕佻狡黠,應是毫無半點慚色的。無他,齊楚背盟,秦國逐個擊破,指日可待,張儀裂土封疆,也指日可待,信用也者,值得幾錢?可憐的懷王還不自量力,發兵攻秦,身死秦地,為天下笑,是葬身於還以為人會守信的幻想之中。

我們當然不可以說,歷史車輪移動了,一時代的節行操守就會全盤轉移了。但人之通性,愈看重個人利益,信用愈不昭張。如果用這法則往後思考,時代愈晚,不是利益愈大嗎?哪信用的價格,又將如何演變呢?看看歷史的發展,也看看人性的發展,答案不是昭然若揭嗎?

日期: | 作者: 鄭楚雄 香港教育 中國文化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