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應該成為「累」嗎?

牛頭角淘大工業村迷你倉四級火燒了幾日終被撲熄了。這場大火幾乎將所有儲物倉付諸一炬。其中一名顧客是漫畫家,迷你倉中儲存作者大量原稿、舊漫畫、黑膠碟藏品等。他感嘆「點賠錢都冇用,啲嘢咁有價」。另一位先生珍藏多年的鐳射唱片近二十箱,估計有幾千隻,都是八、九十年代的廣東歌唱碟:許冠傑全套、譚詠麟、張國榮、梅艷芳、四大天王「差唔多齊晒」。

當然沒有公開,但都是儲存者心血愛品,為數也應不少。所有物品,盡付一炬,對物主來說,都是很難接受的事了。

這不難使人想到,人喜歡積存物品,不少東西視為珍藏,價值不是金錢所能衡量。有生之年,未必想到會被毀壞,即使物主生命終結,也願意把它傳之後人,或為物品找個安居之所。但一切未有結局之時,如何保管物品完好,是否會變成一種負累?

把「物」形容為「累」的,《世說新語.雅量》所述的不知是不是最早:「祖士少好財,阮遙集好屐,並恆自經營,同是一累」。這段記述,最想突出的是物有雅俗之分。祖士少(祖約)喜愛的是錢財,阮遙集(阮孚)喜愛的是屐。前者自知鄙俗,所以攤開財物欣賞之時,被人發現,就迅速地把物品收藏好,未及隱藏的,也要用身體屏障,而且心情煩亂急躁。後者卻沒有這種負累,既不自我隱藏,甚至喜歡和人分享。但即使如此,凡事過了頭,都未必是好事,所以二人所經營的,被別人看成「同是一累」,阮孚甚至因物興嘆:「未知一生當著幾量屐」。

其實沒有了這麼多癖好,這麼多收藏,人的心境或者會較豁達,視得失如浮雲。像前述迷你倉的兩位(或許更多)物主,自火警發生以後,一定憂心忡仲,六神無主。到了知道所愛的物品化為灰,更會是萬般失落。如果調轉來想,物主從來沒擁有過這些財富,甚麼意外都和自己無關,想來都會較輕鬆自如。那末,結果都是一無所有,沒有經過丟失一劫,相較於「曾經擁有」者,是否會更豁達大度?

同是一場大火,使人想起《紅樓夢》第一回中甄士隱的遭遇。甄士隱最先是丟失了女兒,小說記他「半世只生此女,一旦失去,何等煩惱!因此,晝夜啼哭,幾乎不顧性命及後因葫蘆廟中炸供,和尚不小心,油鍋火逸,燒著窗紙接二連三,將一條街燒得如火焰山一般。可憐甄家在隔壁,早成了一堆瓦礫場。事發以後,他無計可施,只有帶同妻子投靠岳丈。在一次偶然的場合,見一個跛足道,口內念著《好了歌》一首。士隱本有夙慧,一聞此言,心中早已悟。他把《好了歌》解了一通,那瘋跛道人聽了,拍掌大笑道:「解得切,解得切!」士隱便說一聲「走罷」,將道人肩上的搭褳搶了過來背上,竟不回家,同著瘋道人飄飄而去

要得這樣,才是大徹悟,也就是一場火把一切燒得透徹了。能夠看透,才能更實在看人生,才能置得失於度外。到了這時,也就真能不為物所累了。

27/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