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甚麼慘酷的刑罰是中國人想不出來的?

未談刑罰前,先看看一首詩:

「交交黃鳥,止于棘。誰從穆公?子車奄息。維此奄息,百夫之特。臨其穴,惴惴其慄。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交交黃鳥,止于桑。誰從穆公?子車仲行。維此仲行,百夫之防。臨其穴,惴惴其慄。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交交黃鳥,止于楚。誰從穆公?子車鍼虎。維此鍼虎,百夫之禦。臨其穴,惴惴其慄。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詩經‧秦風‧黃鳥》)

這首詩是《詩經》中少有能清楚知道寫作年份的詩歌。這是公元前621年,秦穆公死,一百多人被逼殉葬的事情,子車氏的三兄弟(奄息、仲行、鍼虎)亦在其中。從詩歌的句子「臨其穴,惴惴其慄」可知,當奄息(還有仲行、鍼虎)身臨穆公的墓穴時,恐懼地戰慄起來。朱熹《詩集傳》說「今觀臨穴惴慄之言,則是……迫而納之於壙」,即是等同活埋了。

秦國並非不文明,只是活人殉葬不文明

或者說,活人殉葬,是春秋時代僻處西戎的秦地一些不文明、野蠻的習俗,反映了這片土地文化的落後。我卻不這樣看。有多落後、不文明的?知情者對有人被拿來殉葬是很痛惜的。指出的名字,是秦國有名的武士,被稱為「三良」。詩歌的作者寫這首挽歌哀悼他們,說「彼蒼者天,殲我良人」,是善良的人發自內心的喟嘆。顯然,群眾都是很文明的。

詩歌用重章疊句的方式,不同章句改易了些少字,重複申述感受的深刻和真摯,是《詩經》常用的手法,是(文明)水準很高的作品。秦地的人民能寫出這樣的(包括其他《秦風》)詩歌,也代表了這片土地並非不文明。

要說不文明,只能是當權者,或當權者的諂媚者,因為他們想出了這種慘無人道的殉葬制度,並加以實行。

據說,秦人這種殘酷的制度後來改善了,殉葬,還有的,只是用陶俑(而非活人)代替,大型的兵馬俑就是例子。

殉葬算不算刑罰?對於無罪而要陪死,它和刑罰便沒有很大的分別了。殉葬習俗雖然在某歷史段落中止了,但人類的殘酷,隨著刑罰的千奇百怪,加上無比慘酷,說人類精神文明進化了,卻不知從何說起。

中國很早已有各類不同的慘酷刑罰,《莊子.胠篋》指出古代幾個賢臣的遭遇:「昔者龍逢斬,比干剖,萇弘胣,子胥靡」,夏桀時的關龍逢被斬首已是最「人道」。比干是殷紂王的庶出叔叔,力諫紂王,被紂王剖心。周靈王的賢臣萇弘被剖開肚腹掏出腸子(胣);吳國的伍子胥被吳王夫差殺害,死後被抛屍江中而腐爛(靡)。

施酷刑的目的是要令處罰起震懾的作用,不甘心令犯事者立死,最好是身體受到傷殘,極盡痛苦,而且要令痛苦的時間愈長愈好。有的更要使被罰者受侮辱,尊嚴受損。歷史記載還有各類的刖刑、腰斬、車裂、烹刑……說起來也怵目驚心的。

酷刑不只令肉體傷殘,還要令思想受辱

太史公司馬遷曾寫過一篇《報任安書》,裡面提到一些刑罰的方式及其結果:

 「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辭令,其次詘體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關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剔毛髮嬰金鐵受辱,其次毀肌膚斷肢體受辱,最下腐刑,極矣。」

這段記載正好印證,殘酷的刑罰,不離用刑具令肢體損傷,令人痛苦,而目的最終是要令人「受辱」。個人「受辱」不夠,最好更令其祖先「受辱」,司馬遷是其中一位遭受禍患的人。他為一位好友說了幾句好話,只是這樣,就觸怒了漢武帝,最後判處了最令人屈辱的宮刑。

宮刑的「概念」,是甚麼人想出來的?接受了宮刑的司馬遷,此後要在蠶室(密封的地牢)生活,過著不見天日的日子。他曾經有過輕生的念頭,因為他感覺刑罰不單傷害自己,也傷害先人:「禍莫憯於欲利,悲莫痛於傷心,行莫醜於辱先,詬莫大於宮刑」。但他沒想到的,「辱先」其實就是設計這種發明的人的原意。

酷刑最能彰顯皇帝專制統治權威,歷史上稍為寬減肉刑力度的皇帝如漢文帝,事件即被寫入史冊兼被歌頌,可想這種制度失民心之處。然而這片段的「德政」,轉瞬即逝,被取代的是更能承先和啟後的酷刑。

《報任安書》中司馬遷感嘆自己「不能早自裁繩墨之外,以稍陵遲至於鞭箠之間, 乃欲引節,斯不亦遠乎」。「陵遲」在這裡只是指「使志氣衰微」,但後來者得到「啟發」,「陵遲」成了一種刑罰,身體上逐片肉給割下來,至死方休,用這方法來「使志氣衰微」。

秦國的商鞅發明「連坐法」,「設告坐而責其實,連什伍而同其罪」(《韓非.定法》),所牽涉的只有十家五家,已被文明的人理解為「極慘礉少恩」。但後來者得到「啟發」,「連坐法」所「連」的「坐」,原來可以擴充為九族以至十族,單一事件可以處死人數過千。

有甚麼慘酷的刑罰是中國人想不出來的?號稱文明古國的中國,千萬不要把歷史之中各種慘酷的刑罰計算當中,因這會使「文明」很有諷刺的成份。

日期: | 作者: 鄭楚雄 香港教育 中國文化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