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才(學術)遇著兵(政治),有理說不清

12/5/2016

剛看到網上一篇文章,討論普教中問題。文章以香港學生和國內學生同一作文題目的作品做研究對象,得出「語文的思維能力不能因普教中而有所提升」的結論。

自從普教中議題提出實踐以來,相類似的研究並不陌生,得到結論大致都肯定以普通話來教中文,對學童中文寫作甚至中文學習都不會帶來好處。其中最常見的論點是:提升寫作能力要倚仗閱讀而非語言交流。

做相類似研究者,大都是教育學者、語文專家、前線中文科教師等。歸納來說,這就是一種學術研究,得到的看法也算是一種學術成果。

不要以為只有學術研究者提出錚錚卓見,就是作為教育政策推動者的教育局,在2014年的網頁中也指「目前仍未有確實證據證明以普通話學習中國語文的學生的一般中文能力會有所改善。」

但現實的施政卻是怎樣?1999年課程發展議會發表《香港學校課程的整體檢視—改革建議》,以「普通話教中文」定為「遠程目標」。

2014 教育局網頁文章《語文學習支援》將廣東話定義為「一種不是法定語言的中國方言。普通話並非大部份香港學生的母語」,但「以推行普教中為長遠目標。」

這些意見,可說是以普通話取代廣東話教中文鳴鑼開道。

不要以為未有確切學習效益,一切只在學術爭論層次上的議題還未付諸實行,2014的教育局網頁指出,「現時部份學校已推行普教中」。

據「普教中學校資料庫」:超過71%小學設普教中班級,有普教中班別小學中有25%學校已為全校所有班級普教中。中學約有25%中學設普教中班別。

教育局提交立法會文件證實,由2008至2014年,合共支援160所學校推行普教中。

教育局網頁中有關普教中的問答:「目前個別官立中小學實施以普通話教中文」。

至於在教學前線上,直資中學把普教中闡述為學校優勢,以廣招徠,已不是甚麼新鮮事物。

資助中學在教育局允准下,以普通話教中文可成為校本決定。而所謂「校本」,很多時都是「校長本」,或由校長推介,成為「法團校董會本」,而非以前線中文教師意見為依歸。

由教育局,以至學校法團校董會、校長,推行一種學術上未被確認有教學效益的政策,這是一種行政措施,而其間充滿了政治決定。甚麼政治?就是加速中港融合,在教學語言(已非廣義的中文)著手,以中文科為試點,推動普通話成為學校語言。這種設想好不好,對香港以至整體中國發展有沒有好處,不是本文討論範圍。這裡只想說明一點,當學術面對政治,可以說是秀才遇著兵,有理說不清。在這樣的大勢所趨下,再糾纏於學術論爭,或期望堅實的學術研究會為教學實踐帶來支援,是否有點兒一廂情願,甚至有點兒「嘥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