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剝奪孩子的話語權?

1/9/2014

話語權,既指對一件事表達意見的權利,也指一種社會現象被模塑成為一種確定的形式,參與者被潛移默化,覺得事情合理的必然性,而放棄表達意見的權利。

作為一個學生,在香港的教育體制下,話語權是被剝奪的。

早前美國一項研究,指學童習慣很早上課,其實早課對孩子身心發展未必有利。因為睡眠不足而被要求學習,體格發展受限制,專注力受影響,教學效益也打折扣。研究結果指:如果上課時間能夠推遲三十五至四十分鐘,讓學童較遲上學,具有較充足的睡眠,體能發展與學習效益或許會加強。

類似的研究結果,在香港實踐的機會是不會出現的。必定有老師直覺的代入:遲起牀,不就是鼓勵學生「打機」打夜些嗎?上課一樣會沒精打彩。學校當局也必然會指出:現在的課程緊迫,學校之間競爭激烈,課時不單不能減少,還要設法增加。延遲上課,變相影響課後補課,不就等同自我削弱競爭力嗎?

可是學童卻未必這樣想。上課鐘聲如果八時響起,意味學童出門時間或要在七時半或更早,哪起牀的時間便要早於七時了。住得較遠的,連這樣的「待遇」也沒有了。香港學校校規嚴格,遲到一分鐘也要受罰。在這些情況下,違規學生的申辯權,或簡單的說對(這樣早上課的)制度是否合理的話語權,無疑是蒼白的。如你引用外國研究經驗來佐證你的看法,「下場」或許會更慘。

教學語言微調政策在2016年作檢討,但爭議早兩年即在今學年便已出現。原因是隨著中一適齡人口減少,學校可開設英文班數目也隨之減少。有未達標英中或會因之「除名」,變為中中。新聞報道指現象不止對學生,就是對家長也有很大的震盪。

造成這樣的震盪,「震央」就是學童讀不上英中。但能否讀英中,不是根據一些堅實的數據:因你不能,所以你不被允許嗎?情況本就很簡單,毋須爭議。英中收不夠生,變為中中,「有數得計」,也毋須爭議。現在的「震盪」,就是遊戲規則對己不利,於是要用某種手法(例如改比例、凍結英中數目之類)去維持權利。

平情而論,學生被界定要用中文學習,用更適合和有效的學習語言,教學效果可以提升,學習過程也會變得輕鬆。但在香港,這卻成了「震盪」。家長遠離教育現場,判斷受社會風尚影響也就算了。學校當局基於現實利益的考量,也要為維持英中之名而拼搏。但學童沒有能力用英語學習,卻仍然認同英中生較中中生優越,努力爭取置身其中,不管學習是否因而受障礙,也不管學習成績是否因而受削弱,是他們對事情的話語權,「被潛移默化,覺得事情合理的必然性」,缺乏獨立分析的能力,甚而「放棄表達意見的權利」。

現在的學習充滿壓迫性,「專業」的教育工作者帶頭實施教學催谷,學童應付課程與測考疲於奔命,大規模的補課大行其道。身受其害的學生有沒有抗拒?有的。學習跟不上「大隊」的討厭學習,但還是要被迫坐在課室中備受煎熬。「缺席補課等同曠課」,有嚴格的校規伺候,他們抗拒補課的「話語權」,老早就被剝奪了。可是更多的是歡迎催谷學習的學生,理念中認為:「老師真好啊!犧牲個人時間和精力為我們無償付出。」但學習是否就等同坐在課室中「滿堂灌」,是否應擁有較多的個人空間追尋課外知識、訓練良好體格、培養不同興趣?這類學生對事情的話語權,似乎又是「被潛移默化,覺得事情合理的必然性,缺乏獨立分析的能力,甚而放棄表達意見的權利」。

是不是要扭轉這樣的價值判斷,我不敢說。但香港的教育實踐,顯然牽涉太多的現實利益:校規嚴格,容易管理,訓導易做;作為英中,學校的名譽會更好,收生的利益會更大;學校催谷成績,短暫教學效果理想,管理層易向校董交代,成績差的學校,也能避過殺校危機,老師「飯碗」較受保障。但這多方面的「受益者」,顯然不是「教育」施與的主要對象——學生。

更令人氣餒的,有些情況,學童已經失去對事物的話語權,有感覺卻無從表達,或不能表達;或被社會現象和制度感化,覺得理應如是,變相「話語權」被蒙蔽、被剝奪,欠缺獨立思考的能力。學校、家長總會認為,我為你好,才這樣做,學生居然也這麼認同,沉浸在愛的包圍中——這才真的可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