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豔的不是詩歌的《張好好詩》,而是書法的《張好好詩》。
毛筆由於是古代唯一的書寫工具,中國文人的毛筆字一般不會太差。知名文學家而去到書法家的水平,你會數蘇軾、黃庭堅,接著就好像沒有誰了。但如果給我選,我會選杜牧。
接觸到杜牧的書法,是80年代初唸大學中文系的時候。哪時訂閱的《書譜》雜誌,有一期刊載杜牧的《張好好詩》真跡全卷,當時有些驚嚇,怎麼一般認識的詩人,會有一手這麼好的行草?
杜牧寫這個卷子,應該是發乎真性情的。張好好是杜牧在唐文宗大和三年(公元829)於吏部侍郎沈傳師家中認識的一個歌女,時年13歲。此後多年,各自漂泊,直至有一年在洛陽的東城再度相遇,杜牧感舊傷懷,寫了這首詩送給她。
這是一首五言古詩。杜牧撰作詩歌後,把它寫為書法創作,可見他對這段情誼的珍惜程度。
原詩42句,共210字,連同序文,寫來一氣呵成,氣格雄健,款款深情,在字裡行間充份流露。作品完成以後,成為喜好者珍藏對象,看看卷首和卷末收藏印章之多可看到。
這卷劇跡,在流傳過程之中也有一段插曲。讀章詒和《最後的貴族》記大收藏家張伯駒用了數目價格甚鉅的黃金大宅換了一批珍貴文物,避免流失海外,最後是整批捐給了國家,其中就包含了《張好好詩》。這段經歷,也為近世紀文物劫難的莽蒼歲月添了一筆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