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2013
今年中學文憑試放榜,一間教育機構二十三名考生由於牽涉校本評核部份作弊,導致考生全科中文科被取消分數,對學生影響深遠不在話下。
考評局採取了從未試過的強硬手段對付作弊行為,事件對局方來說是有正面意義的。第一,說明了校本評核分數雖只佔20%,而且要用公開試成績調校,但考評局絕對沒有「放軟手腳」,由徵查、核實、問話、果斷應對等,可說處事一絲不苟,非常專業。第二,對作弊行為絕不姑息,對未來考生有警誡作用。第三,強化校本評核的公平性,不會因通訊科技的普及而影響作業水平。
但且慢,這只是驗證了問題的一個表象,考評局表現「英明神武」,卻掩蓋不了校本評核分數根本可有可無的事實。
校本評核設立目的,是避免「一試定生死」,學生成績還可參照「平時分」,令學生知道平時也要認真及自發學習,這點理念應該支持的。但問題卻是,這個「平時分」的真實數值意義,給拿去用公開試分數調校,基本上不能反映它的真確性。
但這個對於整體評核級別可有可無的分數,卻帶給任教老師很沉重的壓力。除了要製作和批改相當數量的考卷或評鑑方式以外,還有一個重要工作,就是「
捉貓」,即提防作弊。這次集體作弊,來龍去脈如何,報章已有所披露。涉事老師鼓勵學生作弊,需要譴責,但平日學生抄襲,事所難防,要一一查核,或要求重做重改,所費工夫不小。過程中稍有疏忽,責任由誰負擔?
有沒有辦法令校本評核真正體現它的重要性,令工作的付出和它的真正意義能有較合理的對稱?有,就是把20%的比重確切地肯定,教師提交上來的分數,就是確實的分數,不作任何調整,作為最終分數的一部份。能夠這樣,真正的不是「一試定生死」才能體現,而不是虛有其表,宣傳多於實效。
但香港有四百多間中學,每年有超過八萬人應考,怎保證完全放手給老師決定的分數公平?不會有老師特別「鬆手」,使本校學生的分數特高嗎?當然會的,那便須做較多的評鑑指引,就正如公開試有試卷評改指引,令不同的核卷員的評改標準不會有太大的偏差一樣。另一手段是加強分數的查核,令作弊的機會減低。這會加重考評局的負擔,不言而喻。要求任教老師這樣那樣,不是比凡事揹上身更划算嗎?
在一個「求學就是求分數」、兼且大學學位長期不足、升學配套毫不齊備、對人才培育毫無視野的社會,給20%分數由教師舞弄,是不是危險了些?當然是危險的。但既然這樣,乾脆「一試定生死」算了,何必要唱高調,給人以「平時分」可以減輕學習負擔和壓力的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