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修辭學(二)—請問粗口是否應入文?

30/9/2009 

江山代有潮語出,可是卻一蟹不如一蟹。

早在大躍進和文革的年代,流行一些術語,諸如「(同志)搞關係」、「(畝產)搞上去」、「整人」等,從字面看去也能猜度它們的意義。九十年代出現的伴隨經濟起跌的「下海」、「下崗」、「大款」等,形音義兼具,通俗但卻令人不想排拒。

二零零八年中文科會考試題出現了些「見鬼勿O嘴,潛水怕屈機」、「喪膽喪屍齊喪玩」之類的潮語,給人罵個狗血淋頭,可見市井術語要登上大雅之堂,還未到適當時候。

然而正如小說最初出現,「致遠恐泥,是以君子不為也」;潮語出現,「然亦弗滅也」。過去一些例如「超低能」、「勁搞笑」、「笑爆咀」等,自鑄新詞,仍能理清脈絡。有的粗俗但還知所云,例如電視果汁廣告:「只只鮮果原味,啖啖勁爆,果味爆到死」;美國電影「The Hangover」譯作「醉爆伴郎團」,善用「超」、「激」、「勁」、「喪」、「爆」等詞,目的是要語不驚人死不休。現在興起的似乎愈來愈不知所謂。近日臨近中秋,某品牌冰皮月餅在地鐵站張示廣告,例如「送禮要升呢」、「厚禮賣飛佛」、「味道勁屈機」、「足料冇蝕桌」、「選擇多到O晒嘴」等。其中拿英文音譯(如my favor、升level等),線索還可追尋;O嘴、屈機也經考評局點評而可硬銷。但蝕桌是甚麼,我請教一些中六學生也不明所以,有位女學生更衝口而出:「車,亂作都得啦」,庶幾近道,可見作的也實在作得太離譜了。

再看一些對話:「老友,你今日FB咗未啊?」「Soz,冇啊,咩事呢?」「我哋成日用嗰啲IN話已經『升呢』,編入咗英國權威字典。」「OMG!唔系咁正哇,我舉腳『十卜』啊!」

類似以上的網絡常用語,已發展到用英文簡寫(如FB代表facebook、Soz代表sorry、OMG代表Oh My God、「十卜」代表support等),一來是貪書寫方便,但爛gag爛到出面,也足證現代人的淺薄。

面對這些語文現象,不用好古的人也會覺得吾不欲觀之矣。過去中文作文批改,「文白不通」、「擅用口語」已是大錯,老師斑斑紅字,細意更正,這種提倡書寫純正語文的美意,現代人大概沒有多少人能領略了。

有某小學中文老師「食住條水」,在報章寫文章推介潮語,出版了一套《潮語卡》,想像能賺些意外之財吧!商業社會要多動商業腦筋,也就算了。偏偏正式大學學府,也有三兩語文副教授、高級導師之流,振臂高呼,大意說用潮語是不可避免趨勢,排拒不如了解,才能融入年青人語言習慣和思想世界中。是不是典雅的、傳統的研究已無可為,抑或術業不專精,唯有靠潮流玩意,套入些學術包裝幫助「出出位」?

這樣子下去,恐怕有這麼一天,粗口寫入文章中,也可見怪不怪,反正這樣「才能融入年青人語言習慣和思想世界中」。那時「一門五傑」,大抵要新鑄字型,在電腦網絡中流行了。

日期: | 作者: 鄭楚雄 香港教育 中國文化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