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勸)出校

12/8/2008   

讀中學的時候(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頭),同學最怕的是被「趕出校」。什麼情況下會被「趕」?嚴重的操行問題如盜竊、打架傷人等是會的。另一種是累積制:三個缺點記一小過,三個小過記一大過,三個大過就「冇得留低」

,就正如在超級市場購物,買滿一百元送印花一個,累積足夠印花可換禮品一樣,「趕出校」是達標的悲情版。印象中因學業成績不佳被「趕」是沒有的。

那個時候,社會的「文明」程度不及現在,辦教育的未必都有什麼理想,但仁厚的宅心,似乎不比現在的淡薄。

自願退學

最近,有幾起學生因成績不佳而未能在原校升學的例子。當然不能粗暴地說成「趕」,較現實地說只是「勸」而已。

例如一間位於西貢的中學,被指為提升會考成績,要求全級最差的十多名中四生離校。校方預先為學生寫好一封「自願退學信」,要簽署才能獲派成績表。有關做法被學校校長否認,指是「一場誤會」。

另一間位於屯門的,被揭於學年結束前,中六理科班四分之一學生因成績欠佳,被勸喻不要讀中七,應改報副學士或找其他出路。涉事學校校長承認有作勸喻,但否認踢學生出校。

還有三幾案例,事件性質類近,無須再加詳述了。

這幾起例子,沒有深入查證,校方與學生誰說實話,讀者自行判斷好了。筆者較有興趣探討,事件若非全由捏造,它究竟反映什麼相關的教育現象?

有教無類和因材施教

第一個問題是:學校再有沒有「有教無類」這回事?涉事校長接受報章追訪,可以言之鑿鑿:「校方一向有教無類,不會為提升會考成績趕走學生」。但香港的教育實踐,更多出現的卻是「有類無教」。我給有類無教杜撰的疏解是:索求一些特優學生類別,達到無須教育而有好成績的目標。這出現在教育運作的每一個環節中,由爭派位、爭教學語言、爭公開試成績、爭增值指標等,目標其實都為擇優而教。「有教無類」大概要在遠古時代才能追索得到。

未能有教無類,卻頗能「因材施教」。例如前引第一個例子,校長指每年均會和學生討論升班問題,並建議一些不適合文法中學課程學生選擇其他出路,如小毅進或找工作等。前引第二個例子,校長也勸喻成績欠佳的中六學生另覓出路,不適合文法中學,修讀副學士反有望升大學。這些或許都是嚴肅而照顧實情的論調,但「因材」卻要別人「施教」,多少和教育古訓有些違忤。

據說香港教育面臨嚴峻的殺校危機,也面臨嚴峻的定位挑戰。學校一為生存,二為發展,一定要做好成績。學生教而不善,受制於教育當局只能留班5%的規定,沒辦法,就只能寄望換換學生以扭轉局面了,這又是教育市場化肇造的禍端。

「趕出校」和「勸出校」,某情況下是很不同的,前者很嚴酷,後者卻多了些「溫情」。但某情況下卻又很相同,接受者心靈當受某程度的打擊,尤以後者為甚。當然,學生不應因成績欠佳而被勸離校,這個是非判斷還是清晰的,從學生及家長極力指證,校長極力否認有這一做法就可知道。

日期: | 作者: 鄭楚雄 香港教育 中國文化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