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2008
或許可以這樣說,用公帑資助的教育實踐,過去大都以一種制度,一個模式,來駕馭它的全部實踐。很多年前,香港大學採用英國式的三年制,香港中文大學採用美國式的四年制。自從政府希望節省大學經費,於是一律要把大學定為三年制,新增大學也不例外。三三學制擘劃以後,所有大學又要變回四年制了。
中學也是如此。從班級編制來說,自古至今一律採用金字塔式——低年級班數較多,讀到中六中七,大多學校只餘下每級兩班。從人數分配來說,過去學校不論優劣,如果還有足夠生源,按例每班編滿四十人。直至出生率下降,某些學校學生人數不足,教育局定下七十一人(其後酌量減少)殺校線。每班人數減少,只能說是適應個別學校的特殊情況。
行政方便不合時宜
這無疑帶來一定的行政方便,但卻未必適合日新月異的教育發展。比如說,自小班教學逐漸落實執行,家長擔心目標名校學額減少;自殺校政策實施,弱勢學校因收生不足而減少班數,最後若連最低限額也收不足,唯有走上關門一途。這為教育界帶來動盪的因素,反對殺校的抗爭行動將日趨激烈。
面對嚴峻的教育形勢,學校為求確立定位,爭逐學業成績成為必然動作。學校就好比一個地方的足球聯賽,排名榜的前列隊伍是爭標隊,排名榜下游的弱隊則為護級而戰,總之各有目標,各有各忙,但受害的卻一眾老師和學生。
有沒有一種較新的行政思維,能突破舊模式的框框,提供學校編制和人數的多元化組合,減低學校衝擊,把教育導上可能範圍中的正軌?
編制和人數的多元組合
「爭標組」(主要是第一組別學校)和「護級組」(主要是第三組別學校)的待遇是應不同的。沒有多少個望子成龍的家長希望減少名校的學額,質素較高學校學生的學習能力相對較高,課堂較易管理。這類學校實行小班教學的誘因或迫切性相對較小,教學資源其實可集中放在較需要的學校,提早實施小班教學。
不容否認的事實,「差校」收容較多「差生」,「差生」學習能力較差,學習態度較消極,需要較多的關懷與輔導。近年實行融合教學,不少學習遲緩或身體殘障的學生,都是編配到較差學校去。長期以來,「差校」教學生態惡劣,教師工作繁重,而對質素相對差劣學生,卻用和優異學生一樣的量尺來考核。遇有收生不足學校,最終導致被殺,教師負上教學不善的惡名,最終飯碗也不保。
學生境況也好不了多少。面對劃一的公開試課程,跟不上的學生自信心飽受打擊,更需面對升學無門的困擾。過去教育局曾為第三組別增添一名教師,但實際如何善用卻不明不白,對大多教師工作量的減省只是杯水車薪。
從班級編配來說,對於某些飽受殺校威脅的學校,「倒金字塔」或許可產生不少舒緩壓力的作用。現在有不少因程度不逮的輟學生,進入社會工作(或在家中隱蔽)一兩年,發覺還是重新投入學習最有利自己,上進心也會較前增長。為社會多培育一個人才(最少不多製造一個麻煩),這批回頭的浪子,實在應給予第二個機會。學校(尤其收生不足的)願意收容,較高年級可增些名額,或可平衡中一收生不足的困惑。些少的教育資助,政府應該成人之美。
有較靈活的教育施政,教育問題才不致硬繃繃,或陷轉寰無地之境。當然,教育高官的處事智慧和手腕是不可缺少的。「公平」,畢竟是要配合現實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