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基準浮言絮語

8/6/2005

新近公布的一些頗為驚人的數字:其一、零三至零四學年入職的教師中,190名英文及61名普通話教師由於基準試未能過關,在零五年九月一日起不能任教相關科目。其二、全港仍有1600名英文及1300名普通話教師尚未達標,如一年內情況不變,他們將不能在零六年九月的新學年任教相關語文課。

這樣的數字,對教師隊伍的穩定性無疑是一個定時炸彈。除了定期公布些骸人數據、鼓勵教師及早考試或修課以期按時達標外,教統局似乎沒有具體措施去解決這問題,慣常就是把球打到學校的場區去—由校方自行解決。

政策出籠欠深思熟慮

理論上,學校可以把這些教師調教其他科,但實際上學校人手編配緊絀,那能騰出這麼多的科目空間給人填滿?至於行政撒手鐧—辭退有關教師,則很可能引起更大的訴訟風波。

一年的時間是緊迫的,但自有關措施推出以來,過去了接近五年的時間,政策的製訂者沒有理由不去預計事情的可能發展趨勢。事實上,從過去幾年政策的推行過程來說,也沒有足夠的理據說明政策是深思熟慮的。記得業界最初質詢怎樣處理不合格教師時,有教署高官建議把不稱職者調任圖書館工作。這些對學校運作蒙昧無知的「無厘頭」意見,到今天還是政策推行過程中殘留的笑柄。

教育政策要有遠景

無疑,教學質素是要不斷提升的,但卻得有適當的環境作配合。五年的時間足以訓練適合數量的合資格教師,但問題是如何和平地讓不合資格者騰出空缺,讓合適者填補。根據現存《資助則例》,一位教師除非證實操守或行政失當而經兩次書面警告,是不虞被辭退的。語文學歷不達標,不能成為辭退的理據,何況他們入職時沒有相關規定。除非修改《資助則例》,把行政的要求加到老師的聘任條款中去,否則將引發連番的訴訟。假若出現類似近年公務員減薪違反《基本法》、領匯因訴訟糾纏導致上市無期等政府敗訴事例,似乎不是動盪飄搖的教育界所能承受了。但為基準風波修改《資助則例》,又是另一知易行難的舉措。

大概,關心香港教育的人,無意處處為政府的教育政策(如果動機還不太差)拆台,但專業界別的穩定性同樣需要關注。過去一段頗長的時間中,如果有相當數量不合專業要求的教師進入隊伍之中,學校管行政的、校董會以至教育署(現在是教統局)都要共負其責。問題的產生以至積存,最終要由一小部份人去承擔,也非公平的事。

教統局決策階層都是官高祿厚之士,是他們提出多贏方案去拆除一個教界炸彈的時候了。結果如何?等著瞧吧。

日期: | 作者: 鄭楚雄 香港教育 中國文化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