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生只須微調,能夠開創一片新天

22/10/2017

嶺南大學宣佈來年聯招計分法改變,由過去計算必修4科3322再加1個選修科最高分數,改為在必修科考獲3322的基礎上,計算任何5科的得分。預計十多個科系會採用,也是繼港大和中大之外採用新計分法的學府。

比較兩種計分法,前者4個必修科加1個選修科,即是5科都要有佳績;後者計任何5科,即是必修科分數(在合乎最低要求下)也可剔除不予計算,給予選修科有較大的計分空間。

這是一個極小的調校,但其效果卻很大。過去由於硬性規定4+1,令必修科的重要性增加。由於大學學位少,這硬性規定令要計算的5科都要高分,水漲船高之下,中英兩科沒能考獲4級已沒有競爭力。但由於不同學生的不同天賦,特別是語文能力會有差異,能夠中英兼擅的始終都是少數。中英同獲4級,很多人會覺得是很難(甚至是無法)達到的標準。尤其中文科採用能力導向,考試內容沒有固定的範圍,特別要考平日沒有系統學習訓練的文言閱讀理解,不少考生——包括在平日成績優秀者——在這科失手,因而有「死亡之卷」的稱謂。

計算必修4科,即是另外只餘1科選修科計分。有學習能力的往往會選2科選修科,但卻只計其一。大學課程中,學科能力的要求較語文能力的要求高。在舊計分法中,各科成績平均但指定學科成績平庸的,在競逐中會佔優勢。舉例來說,理科生即使選考兩個理科科目,而且都獲佳績,但只會計算其中1科成績。相反中英文兩科只要有1科未能得到4分,在計分上就會很「輸蝕」,很大機會未能獲得學位。這樣公平嗎?有理科研究專家便很不滿這樣的計分法,指會導致香港損失不少專門人才。

其實中英文只要考獲3分便能符合讀大學語文的最低要求,這是一個有理論基礎的計算,課程設計也會以這目標來定深淺。只不過香港的大學學位長期不擴充,導致語文在入學的爭逐上沒有必要地提高要求,變相令應得到學位、甚至在學科上有獨特專長的人成為人才選拔的失敗者,這無論如何不是開放社會所應見到的現象。

現在這個小改,令語文能力稍低、但學科能力達標者,在準備考試時,不用把大量時間放在語文的操練上。他們可以多花較多時間專研選修科,有能力的可以應考2到3個選修,擴大個人選科範圍,也替未來大學學習建立較穩固基礎。社會需要專才,不需要通才,新計分法做就了這個專才培訓的基礎。

較令人覺得奇怪的,文憑試這個公開考試、大學聯招的計分法等,是新學制設計中很重要的一環,內容設計和人才的培訓和篩選,為何會有著這個不小的鴻溝?這絕對不能滿足學界以至全社會的要求。

而新學制已運作多年了,其間出現的漏弊,社會上的反映也夠豐盈了。特別是中文科的「死亡之卷」,不少施教者、在學者已叫苦連天,有未及考試已選擇離場另覓出路的。多少人葬身在這個不周全的設計中,面對大學的招生機制,有能力的卻因個別科目不必要的計算差池,而被摒諸門外,成為知識型社會中一個永久的失敗者。事情居然可以持續很多年。

在教育局、課程發展署、考試及評核局、大學當局幾個莊嚴的組織中,由最前線的大學負責收生部門做了些切實的微調,希望是能協助解決複雜問題的一個小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