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過了,《紅樓夢》中的角色,凡以「玉」為名的,作者都賦予了一種特殊的含意。賈寶玉、林黛玉是小說的要角,不去說了。小尼姑妙玉以玉為名,並且劃為金陵十二釵之一,有小說獨特的佈置。只是一個丫環,同樣以玉為名,這角色根本就是不應小覷了。
王熙鳳是透露過這一玄機的。第二十七回王熙鳳和紅玉初遇,知道其名,「鳳姐聽說,將眉一皺,把頭一回,說道:『討人嫌的很!得了玉的益似的,你也玉,我也玉』」。作者介紹紅玉出場,手法也頗獨特。第二十四回:「原來這小紅本姓林,小名紅玉,只因犯了林黛玉寶玉,便都把這個字隱起來,便叫他小紅。」但,書中除卻極少的例外,凡紅玉出現時,都稱他紅玉而非小紅或紅兒,哪作者原先所作的一番辯解,又有何意義呢?大概,作者的意思是,避諱是那個時代無法逃避的事,必須交代。但只有稱紅玉,才能回復紅玉的「真身」,才能在其中看到這個角色的真銜意。
紅玉也非一般出身卑微的丫環,她是大觀園總管林之孝的女兒,當然這頭銜在那環境中並不能作出身的保證,所以紅玉向上爬,也總得靠自己的心思。
大觀園的仕女,和賈寶玉牽扯一些關係,是「上位」的一殺著,可並非人人有此機遇,紅玉想像過,但大概知道敵不過寶玉近身的丫環,因而只得向賈芸入手。第二十四回交代了:「那丫頭聽說,方知是本家的爺們,便不似先前那等迴避,下死眼把賈芸釘了兩眼。」接著,一條手帕就發揮了很神奇的作用。
處身於大觀園這個名利場,個人立場稍欠堅定,總會落得身敗的下場。一眾丫環是不易應付的,紅玉稍有機心,換來的是晴雯的冷箭:「怪道呢,原來爬上高枝兒去了,把我們不放在眼裡。不知說了一句話半句話,名兒姓兒知道了不曾呢,就把他興的這樣。」(第二十七回)同輩份的丫環已難應付,何況是主子?背著薛寶釵「奸淫狗盜的人,心機都不錯」、「素昔眼空心大,是個頭等刁鑽古怪東西」(第二十七回)這般的烙印,前路是很難走通了。紅玉足夠聰明,看穿了人生世相,知道「千里搭長棚,沒有個不散的筵席」(第二十六回),因而只有找更大的靠山,才是安身立命的保證。怎樣大? 王熙鳳,也夠大吧。的確,經過一番考驗,王熙鳳也確定了紅玉的「乾淨俏麗,說話知趣」、「能幹」,最後是「他饒不挑,倒把這女孩子送了別處去。難道跟我必定不好?」(第二十七回)
當然,故事情節如果到此為止,紅玉還不過是一個看得通,肯賣弄,而最終也得著一些甜頭的小角色,那前面一大段的討論也沒有什麼大的意義了。紅玉這人,在曹雪芹的設計中,還不至於這樣的等閒,他應該有一些更大的「使命」。
《紅樓夢》的批書人在當中其實也透露了些玄機。例如第二十四回庚辰本的眉批:「茜雪到獄神廟方呈〔是〕正文。襲人正文標昌〔目〕『花襲人有始有終』。余只見有一次誊清時,與『獄神廟慰寶玉』等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嘆嘆!丁亥夏,畸笏叟。」「獄神廟慰寶玉」這段情節和茜雪、紅玉有關,因為第二十六回也有涉及茜雪和紅玉的批。對這件事的描述,現版本的《紅樓夢》完全遺漏,原因是在《紅樓夢》的創作過程中,作者一面寫作,一面把稿子傳遞給其他人觀看或抄錄,以致在傳遞過程中有所遺失,作者又沒有補正。類似的例子不止出現在「獄神廟慰寶玉」這事中,據畸笏叟所述,還有幾個情節,包括「衛若蘭射圃」、「賈寶玉懸崖撒手」都是手稿遺失。另有一情況是故意刪去,例如第十三回關於「秦可卿淫喪天香樓」有眉批:「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刪去『遺簪』、『更衣』諸文,是以此回只十頁,刪去「天香樓」一節,少去四、五頁也。」據考證,畸笏叟是曹雪芹的長輩,對《紅樓夢》的成書及書中涉及內容背景知之甚詳,他要求刪節,曹雪芹也(無奈?)接受。《紅樓夢》一書,有其反封建反傳統的主題內容,但在某情節的描述,卻不敵傳統壓力而無法保留,這是較為諷刺的事。
較為可幸的是,關於「獄神廟慰寶玉」的情節,在第四十二回靖本中保存了畸笏叟一條重要批語:「應了這話固好,批書人焉能不心傷!獄神相逢之日,始知遇難成祥,逢凶化吉,實伏線於千里。哀哉!傷哉!此後文字,不忍卒讀。辛卯冬日。」這段批語是寫在劉姥姥為巧姐起名的事上。當中劉姥姥對鳳姐說:「姑奶奶定要依我這名字,他必定長命百歲。日後大了,各〔個〕人成家立業,或一時有不遂心的事,必然是遇難成祥,逢凶化吉,卻從這『巧』字上來。」這裡「遇難成祥,逢凶化吉」的啟示,大概是對巧姐生涯的預示,但也同樣是指茜雪和紅玉兩個丫環對賈家回報的恩澤,有這些底蘊,才配得起作為丫環但卻以玉為名的原委。
可惜這只是一種猜想,真正的內容無論如何無法徵實了,紅玉是一個在《紅樓夢》成書過程中被糟蹋的角色,即使脂硯齋也評她為「奸邪婢」、「奸賊二字是相連的」,猶幸畸笏叟替她辯解:「此係未見抄沒、獄神廟諸事,故有是批。」(見庚辰本第二十七回)這是紅玉的不幸,也是曹雪芹的不幸,當然也是《紅樓夢》這部偉大小說讀者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