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則天殘暴毋須隱諱

重遊西安,參觀新開發的漢景帝陽陵(二零零六年起對外開放),在附設的小書店中購得當地出版的一些書籍。其中一本《武則天百謎》,是「帝王百謎叢書」系列之一。此類用解開歷史懸案之謎的方式剖析歷史人物的書籍,資料詳細,有趣而普及,對歷史的學習有一定幫助,當然大前提是要中肯和詳實。但其中一則「王皇后、蕭淑妃是武則天擅自殺害的嗎?」顯然未能達到這目的。

武則天殘殺王皇后和蕭淑妃,歷史有清晰記載。《資治通鑑》卷二百永徽六年十一月條載:故后王氏,故淑妃蕭氏,並囚於別院。上嘗念之,間行至其所,見其室封閉極密,惟窍壁以通食器,惻然傷之,呼曰:「皇后、淑妃安在?」王氏泣對曰:「妾等得罪宮婢,何得更有尊稱?」又曰:「至尊若念疇昔,使妾等再見日月,乞名此院為回心院。」上曰:「朕即有處置。」武后聞之,大怒,遣人杖王氏及蕭氏各一百,斷去手足捉酒瓮中,曰:「令二嫗骨醉!」數日而死,又斬之。王氏初聞宣敕,再拜曰:「願大家萬歲!昭儀承恩,死自吾分。」淑妃罵曰:「阿武妖精,乃至於此?願他生我為貓,阿武為鼠,生生扼其喉。」

《舊唐書》卷五十一《高宗廢后王氏傳》和《新唐書》卷七十六《高宗廢后王氏傳》所載略同,只是描述稍有差異:「武后知之,促詔杖二人百,剔其手足,反接投釀瓮中。」

記載原是清晰的,但《武則天百謎》卻提出三個質疑:一、既然說「王氏初聞宣敕」,到底此二人是高宗下詔殺掉的,還是武則天擅自殺掉的?二、如果高宗確有使王、蕭二氏重見天日之意,武氏初為皇后,豈能遂促詔殺之,且又那樣殘忍?三、既剔其手足,又何必「反接」?

提出這樣的質疑,目的是想說明:「我們懷疑這些記載的真實性」。「懷疑」之外,再加推測:史家所以如此描寫,恐怕是出於對武則天的仇視比於漢代的「人彘」之酷。

我卻絕不懷疑記載的真實性,因為實錄是中國正史的傳統。一些資料,如果《舊唐書》、《新唐書》、《資治通鑑》都用上了,隨便去懷疑便顯得有些冒昧。

宋人羅大經《鶴林玉露》「貓捕鼠」條也有這樣的記載:「唐武后斷王妃蕭后之手足,置於酒瓮中,曰:『使此二婢骨醉。』蕭妃臨死曰:『願武為鼠吾為貓,生生世世扼其喉。』亦可悲矣。今俗間相傳謂貓為天子妃,蓋本此也。」羅大經是南宋人,他寫筆記是本北宋史家所載,還是另有所本,我們無從知道,但描述既然這樣清晰,而且是當時「俗間相傳」的說法,恐怕相當深入人心,未能隨便推翻其真確性。

要解釋《武則天百謎》的質疑,其實也不是很困難的。「王氏初聞宣敕」,這「敕」不一定是皇帝發的。以武則天權慾薰心,連王后貴妃都可以下令幽禁,假傳聖旨就不是沒有可能的事。而且假設高宗有使王、蕭二氏重見天日之意,莫說下毒手,賜死也未必有可能。至於殘忍,人的妬忌心去到盡頭,甚麼殘忍的事都做得出。王皇后稱武則天「宮婢」,蕭淑妃稱「阿武」,顯然原先地位懸殊。何況武則天在太宗死後,以才人身份出家為尼,及後才再被召入宮。人的內心愈陰暗,行為的反差愈不易理喻。漢朝的呂后「斷戚夫人手足,去眼,煇耳,飲瘖藥,使居厠中,命曰『人彘』」,做得這樣兇殘,連他的兒子惠帝看了也說「此非人所為。臣為太后子,終不能治天下」。武則天權力比呂后大,野心比呂后重,為了爭帝位,連自己的兒子都可殺掉,有甚麼殘忍的事做不出來?至於「反接」,更只是情節的細緻安排,質疑是無關宏旨了。

還有一點可以提出,蕭淑妃死前痛罵武則天,有「生生世世扼其喉」之誓,沒有血海深仇,那會出言如此?這段說話,史家引述,文人引述,若只是平凡的高宗賜死,會下這樣的重語嗎?

武則天這樣狠辣,道理很簡單,一是報復,二是像《武則天百謎》所說,目的為懾服後宮,使妃嬪們不敢與她爭衡。

宮幃鬥爭,從來都是陰森可怖的。中國歷史出了一些人,有這樣傷天害理的想法和作為,想想看,是頗令人毛骨悚然的。

17/8/2010

日期: | 作者: 鄭楚雄 香港教育 中國文化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