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值幾錢?

有時,文化並不怎麼值錢的。《晉書.王羲之傳》載:「山陰有一道士,養好鵝,羲之往觀焉,意甚悅,固求市之。道士云:『為寫《道德經》,當舉群相贈耳。』羲之欣然寫畢,籠鵝而歸,甚以為樂。」

這是著名的王羲之以《經》換鵝的故事。在這故事中,王羲之的文化(按指其書法)其實是不怎麼值錢的。要多少時日才能得到書法的造詣,兼且在社會上廣泛流傳,薄有聲譽?可是王羲之這些造詣和聲譽,只能換取得到一群鵝。「一群鵝」當然值不了多少錢,可見從「實物」的報酬來看,文化得不到應有的「價格」。當然,知音者的賞識也是價值的一種,有時更不是用金錢或物質可以衡量,但這已不是這裡討論的範圍了。

文化的待遇比王羲之更慘淡的有齊白石。有這麼的一個故事:一天,齊白石正在室內作畫,聽到外面傳來白菜的叫賣聲。這一刻,他真的很想嚐嚐白菜的滋味,可是家境拮困,實在連買白菜的錢也沒有。這時他立生一念:何不畫張畫去換白菜?於是就提筆揮毫畫了幅《白菜圖》,然後拿著畫走出去,對街上賣菜的婆婆說:「用這幅畫換你這車白菜吧。」賣菜的婆婆一聽,哈哈大笑,反問道:「用你這張不能吃的白菜換我這車能吃的白菜?你有毛病吧?不換。」當時對自己的畫藝也頗自負的齊白石,拿著畫無言以對,尷尬半天才緩過神來。

「文化不值錢」,看到齊白石的故事,當然還有千千百百不為人知的文化人的悲慘的待遇,這個命題應該是很真確的。

但較為諷刺的,齊白石的作品現在值幾錢了,不用文化人也應知大概的。同樣是著名畫家的張大千,畫作值錢,也是盡人皆知的事情。張大千的作品是現在拍賣場上的常客,有估計歷來張大千的作品的買賣,累計價格總值應該以數十億美元計(當然還未計沒有公開的私人買賣價格)。數十億美元,比得起香港一間大型上市公司的市值了,但畫家所憑藉的只是一張紙一管筆,而且累計價格會一直累積下去,不受時空限制,你說是不是很諷刺?說文化不值錢,用這些例子看又不很真確。

最近讀到許禮平君的文章,講述魯迅題字書籍的價格,當中引述2012年3月7日《新京報》張弘《二十冊魯迅簽名書入藏魯博均有魯迅題贈許廣平手迹》一文:「《周海嬰藏魯迅文物鑒定表》顯示,這批入藏的文物(按指有魯迅題贈許廣平字樣的十八種二十冊書籍)總估價達一千二百萬,價值最高的是題簽時間為一九三一年的魯迅書自作詩《自題小像》,估價達六百萬元;價格最低的是魯迅翻譯的廚川白村著作《苦悶的象徵》,沒有魯迅題字,估價為五萬元。而其他大多數有魯迅題字的圖書,估價為三十五萬元。」

早前錢鍾書生前一批手迹書信也拿出來拍賣,但在錢鍾書妻子楊絳反對下才告吹。物主甘冒變賣私人信件令私隱公開的指責也要這樣做,顯然知道如果拍得成,有望可以大撈一筆。

書籍、信札是有文化內涵的一種物品,一些年代久遠的絕版書值錢;有名人題簽的書籍,不管年代,也很值錢。名人的私人信札,不管內容,獨一無二的,也很值錢。至於藝術創作,有名氣的作者,很值錢。這些事情都會一直延續下去,而且物品的價值也會一直累積,愈久愈值錢。

一個人的名望的建構,當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但一個文化人的名望的建構,可能更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名作家、名畫家的作品,事實上不能用金錢來衡量,因為當中所有的意涵,能影響千百代人,跨越時空,永不止息。物質價格,只是一種世俗的形式,原創人更未必能享用。

但這都不重要了,只要有人類活動,就有利用與被利用的存在,但真善美卻是永恆的。文化傳揚真善美,附隨的物質價值本不值一提。多少富翁財閥也很重視個人名聲的傳揚,但若看不到真善美,也不過是一個虛名,不會留得多久。

這樣看,你認為文化值錢,還是富翁排名榜上的人名更值錢?

25/6/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