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看藝術造假的不同情況?

中華民族不知是不是一個很喜歡造假的民族,歷來藝壇牽涉偽作、贋品,數目不知凡幾。名畫家齊白石有兩方自刻圖章:「吾畫遍行天下,偽造居多」、「有眼應識真偽」,說明即使在齊生前,偽作已經非常普遍。據啟功曾說,齊白石死了,他家的書畫全部歸公,同他兒子的作品一齊混雜搬走。當然齊的兒子是學齊的,被混淆為齊作,不算稀奇。事實上齊白石生前死後,仿齊作品以牟利者不知凡幾,有些更是出自齊的家人。著名書法家啟功也曾身受作品被仿作冒充真品之苦。據說曾有畫商拿著一些「啟功」書法作品徵求啟老意見。啟功認真看後,發覺並非自己作品,但卻調侃說這些贋品寫得比自己的還要好。

可以看出,作偽者的技術水平其實不比原作者低,否則便難以以假亂真了。但任何藝術,都看重原創,模仿、抄襲等,即使形神畢肖,甚至有所超越,都難以說有任何藝術價值。

但看古代藝術,卻又不一定用這觀點。傳統中國書法名品,牽涉造假的,大名鼎鼎的有兩件:王羲之的《蘭亭序》、懷素的《自敘帖》。前者的「造假」有事實根據,後者的「造假」則還在爭論中。

《蘭亭序》的「造假」過程是公開而清晰的。據云唐太宗非常喜愛王羲之的《蘭亭序》,在幾經辛苦拿到真跡以後,愛不釋手,甚至決定死後拿來陪葬。為了令這件珍品不至在人間湮滅,所以他命當時朝中著名書法家三人:馮承素、褚遂良、虞世南各臨《蘭亭序》一卷,翻刻傳世,當中以馮承素的摹本最傳神,而所刻的神龍本成為了最流傳的《蘭亭序》刻本。

懷素《自敘帖》的真偽問題是近年才引起爭論的。《自敘帖》是僧人懷素晚年所寫的狂草作品,真跡現存台北故宮博物館。最早提出懷疑《自敘帖》真偽問題的是朱家濟,而著名書畫鑑辨專家啟功在1983年發表《論懷素自敘帖墨跡本》一文,認為其為摹本,不是真跡。一般認為,《自敘帖》作為狂草作品,書寫的速度感非常明確,絕不可能可以「摹」出來的。書畫鑑辨家傅申曾以《自敘帖》的紙張、刻本、印鑑等證據,並以顯微鏡和透視光檢驗,以科學鑑定方式替《自敘帖》作診斷,斷定故宮本為「寫本」而非「摹本」。另一項證明是:對比明朝文徵明摹刻的「水鏡堂本」,刻本中破損的字,和原件利用顯微鏡及透視光比對的也完全一樣,因此懷疑故宮本極可能是文徵明當初摹刻的「母本」。然而傅申也不否認,《自敘帖》幾個疑似勾摹的字體,到底是毛筆分岔造成的「賊毫」還是「鈎摹」,還可爭議。而比較懷素幾個草書作品,筆跡差異甚大,雖目前證據可證明故宮本為「寫本」,但到底是懷素所書,還是他人書寫的「仿本」或「臨本」,也有討論空間。

持絕對否定意見的則有台灣東吳大學教授李郁周和學者王裕民,他們分別在2003年出版專著《懷素〈自敘帖〉千年探秘》、《懷素〈自敘帖〉鑑識論集》(李著)、《假國寶——懷素〈自敘帖〉研究》(王著),都有極精闢看法。

從以上的事例看,藝術品的造假有兩種情況,其一是蓄意以假亂真,以達牟利的目的,而另一則是以臨摹、翻刻等方法令作品流傳。臨摹、翻刻,對比原作,是依附原作而生存,當然也可以當作造假的一種。但從另一角度看,對原作用另一種方式處理,是賦與了原作另一種生命,使能更廣泛流傳,則這種「造假」,和建基於牟利不等同,有其重要的助長文化流傳的意義。

有人認為,封建帝國的皇帝,出於自私的念頭,把一件藝術品拿來陪葬,變相毀滅了這件藝術品。但如果較現實地想想,晉朝的文物了,經過流傳轉徙,即使不是人為地毀滅,但紙張(或其他書寫物料)、墨迹等都不能確保完好無缺地流傳後世,用某些方法(如臨摹、翻刻)讓這件藝術品存於人世,不是有其意義嗎?就正如沒有了王羲之原創的《蘭亭序》,卻有唐朝人保留原創者藝術風格精粹的仿作傳世,也豐富了當中的文化意義。

懷素《自敘帖》的情況也是一樣。一件一直是由私人珍藏的文化珍品,經歷了千多年的轉徙,物主也不知轉換了多少次,散失、遺逸、損毀等,完全是有可能的事。在傳遞過程中,利用臨摹、翻刻等手段,目的是用以增廣流傳的機會,而非蓄意以假亂真,以達私人牟利的目的,我們便不能用一種輕蔑的態度來評價。當然考訂藝術品的真偽,絕對有其學術價值。面對一個被視為「造假」的《蘭亭序》或《自敘帖》,你會是心存感激還是百般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