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義是否一種真有存在過的東西?

香港電視不獲批牌照,老闆王維基兩次提到公義:他獲政府邀請申請牌照,但事後不獲批准經營,炮轟政府黑箱作業,質疑「香港仲有公義」?另外,他指梁振英一手泡製的文件不盡不實,重申「可以沒有牌,但不可以沒有公義」。市民不少支持王的說法,這些埋怨也非全無道理。其一,據上任政府的廣播政策,指電視牌照並沒有上限,但現在的政府只允頒予三個申請者其中之二。其二,據顧問報告,給予三個申請者整體評分,有線電視第一,香港電視第二,電訊盈科第三,現在是排第一和排第三的獲牌,排第二的被踢出局。其三,亞洲電視收視長期偏低,而且沒有拍劇,購買節目品類稀少,自己製作的陳年節目也拿來重播。相反香港電視積極部署,老闆王維基自「開台」至今至燒了九億元,投放在製作費上。加上在將軍澳獲批土地建電視城,有關建築已開展。加上已先後拍了多齣電視劇,看過的人都指製作認真,給予不少年青人有發揮創意的機會。據云自製節目已有近1,100小時的貯備。

香港電視的「死因」何在?特區政府以行政會議保密和集體負責為由拒絕透露,市民蒙在鼓裡,也難怪「沒有公義」的說法頗為流行。

但公義這碼子事,看不到,聞不著,有或者無,全憑感覺。但以為過去有,現在漸漸失去了,卻是天大的誤解。

有帝制的極權社會,很難說公義可以普遍存在。封建社會的寃假錯案,實在太多了,要認真統計,真不知可以累積多少。自然,判決的人總有很好的借口,但歸根究柢是利益的爭奪。曾經被犧牲過的人實在太多了,當然少有的是像南宋岳飛精忠報國,但卻被加以莫須有的罪名,父子同被處死。

慨歎社會沒有公義,其實是少讀具有處世哲學的經典著作。我推薦大家看看莊子的《山木》。《莊子.山木第二十》: 

        莊子行於山中,見大木,枝葉盛茂。伐木者止其旁而不取也。問其故,曰:無所可用。莊子曰:此木以不材得終其天年。夫子出於山,舍於故人之家。故人喜,命豎子殺雁而烹之。豎子請曰:其一能鳴,其一不能鳴,請奚殺?主人曰:殺不能鳴者。明日,弟子問於莊子曰:昨日山中之木,以不材得終其天年;今主人之雁,以不材死。先生將何處?莊子笑曰:周將處夫材與不材之間。材與不材之間,似之而非也,故未免乎累。若夫乘道德而浮游則不然。無譽無訾,一龍一蛇,與時俱化,而無肯專為;一上一下,以和為量,浮游乎萬物之祖;物物而不物於物,則胡可得而累邪!此神農、黃帝之法則也。若夫萬物之情,人倫之傳,則不然。合則離,成則毀;廉則挫,尊則議,有為則虧,賢則謀,不肖則欺。胡可得而必乎哉!悲夫,弟子志之,其唯道德之鄉乎!』」

這裡把人生的不肯定性說得很透徹。大木以「不材」能得終其天年,雁卻因不能鳴而被殺害。莊子熟知人性的詭詐,所以體會出一套「處夫材與不材之間」的生存哲學。這套哲學,最重要的關鍵是不為物累。要不為物累,就要看清楚不要執著於任何事物。不要邀譽,也不怕人詆訿。「無肯專為」,即不肯定要完成任何事。要駕馭事物,而不被事物駕馭。「合則離,成則毀;廉則挫,尊則議,有為則虧,賢則謀,不肖則欺」,都是看透了人情的不肯定,或者雖被肯定,但換個角度、換個角色,本來被肯定的也會回復不肯定。

這樣說吧,王維基先生之「失牌」,就是敗在太有為,太能鳴。他在未肯定獲得牌照前已變賣城市電訊,拿籌集得到的資金在電視業上大展拳腳。這種高調作風,未必適合香港這個權力似開放實封閉的社會。而且不「適度有為」,直接威脅一個長期霸佔收視第一的電視廣播公司,和另一個放軟手腳,其收視率已顯示存在可有可無的亞洲電視。

王維基先生曾公開表示開台以後決不會成為中央十台。這種「能鳴」,能「急市民所急」,正正干犯了傳媒威力逐漸被削弱的香港社會的現實趨勢。現在是中央政府所擔心的互聯網會導致亡黨亡國的時代了,黨中央已表示要「亮劍」處理了,香港資訊愈趨開放,愈趨不受控制,不是違背這個中心思想嗎?

所以在需要扮演「不材」的時候,你扮演「材」;在需要學做「不能鳴」的時候,你卻「能鳴」,時機的掌握糟透了。自然,王維基先生某個時候是聖之時者,像城市電訊發跡之時,正是香港政府允許打破電訊壟斷的時代;但有時卻又貪勝不知輸,在時代風氣已變但仍存抱負。這不也是踏進了老子所說的「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的窩臼嗎?

話題似乎愈說愈遠,遠到和「公義」毫無關連了。

18/11/2013

日期: | 作者: 鄭楚雄 香港教育 中國文化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