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增減,嚴於虎穴?

《詩經》有一首《秦風.蒹葭》,香港中學會考和高考文學科都選入的,很多人都耳熟能詳了。隨便舉詩的第一章為例:

「蒹葭蒼蒼,白露為霜。所謂伊人,在水一方。溯洄從之,道阻且長。溯游從之,宛在水中央。」

我不想解釋內容了,但要指出的是,這首詩在句式上不同於一般四字成篇的詩歌,最後一句居然是五個字。詩的其他二章都一樣,證明詩人是有意這樣處理的。

為甚麼要這樣處理?教文學科的老師應該很易解說的,比如說作者故意把句子多加一字,令抒情的意味更加深長之類,便可以了。

但如果再問,既然有這樣的好處,為什麼《詩經》中相同的例子很少見?又或者:五個字有些時候比四個字更能產生抒情效果,為何通篇用五字成句的例子,在《詩經》中並未出現過?這樣一直追下去的問題,似乎便不好答了。

教完《詩經》,接下去往往會教《楚辭》。《楚辭》的句式便較易解釋了,總之說是雜言詩,即是沒有成規,按詩人喜好隨意為之就可以了。比如同樣選作範文的《涉江》,其開篇第一段是:

「 余幼好此奇服兮,年既老而不衰。帶長鋏之陸離兮,冠切雲之崔嵬。被明月兮佩寶璐。世混濁而莫餘知兮,吾方高馳而不顧。駕青虯兮驂白螭,吾與重華遊兮瑤之圃。登昆侖兮食玉英,與天地兮同壽,與日月兮同光。哀南夷之莫吾知兮,旦余濟乎江湘。」

這段字數,由六字至八字不等,如果抽起其中只表語氣的「兮」字,則五、六、七、八字都隨便可以找到。如再找「亂曰」一段為說,四字成句的也不少。總之是雜言詩,句式的靈活程度,已非較早時期的《詩經》可以比擬的了。

但教文學史,當然會特別重視五言和七言。老師教漢代詩歌,總會指出《古詩十九首》是現存所見最早採用五字一句的徒詩,魏的曹丕的《燕歌行》,是現存所見最完整的七言詩。但問題又來了。由《詩經》而《楚辭》,經過了幾百至上千年,為何到了漢末魏初,五言詩會被確立下來,成為詩歌創作的主流?

至於七言,當然大量出現在樂府歌行體之中,但不像《燕歌行》的全篇都是七字一句。要全篇確立,大概要等到唐朝近體詩格律確定以後才成為定製。

如果從語言的表達作用來分析,梁朝時的劉勰曾經有過很有意思的概括:

「若夫章句無常,而字有條數,四字密而不促,六字格而非緩,或變之以三五,蓋應機之權節也。至於詩頌大體,以四言為正,唯《祈父》《肇禋》,以二言為句。尋二言肇於黃世,《竹彈》之謠是也;三言興於虞時,《元首》之詩是也;四言廣於夏年,《洛汭之歌》是也;五言見於周代,《行露》之章是也。六言七言,雜出《詩》、《騷》;兩體之篇,成於西漢。情數運周,隨時代用矣。」(《文心雕龍.章句》)

「四字密而不促,六字格而非緩」,是說中國文字的表達,用在詩歌之中,五字一句是最有效果,是經過時代考驗確立的。但這還是未能說明,「四字密而不促」,是在表達上有局限了,但為何這局限,居然成為「詩頌大體」,而且「以四言為正」,悠悠地經歷了由西周初期至春秋中葉約五百餘年的時間?劉勰所舉其他的二、三言等,只有先例,也沒有甚麼像樣的後續。

可見中國人作詩,其實很受一種常規影響。那個時代盛行四言,就「以四言為正」,五言蠭起,就以五言酬唱。到了唐代,創製了近體格律,加上科舉的確立,士人詩人,不被這格式的牢籠苦困,是沒有任何仕進之途的。直到五七言律絕窮盡寫作題材,才甘心變為長短句的詞的創作。這種民族性和社會、政治性的局限,影響了詩歌創新的嘗試,到了千人一口,人云亦云的地步。

有時讀到一些很精巧的小製作,如唐朝李賀的《蘇小小墓》:「幽蘭露,如啼眼。無物結同心,煙花不堪剪。草如茵,松如蓋。風為裳,水為珮。油壁車,夕相待。冷翠燭,勞光彩。西陵下,風吹雨」;又或者柳宗元的《漁翁》:「漁翁夜傍西巖宿,曉汲清湘燃楚燭。煙銷日出不見人,欸乃一聲山水綠。迴看天際下中流,巖上無心雲相逐」,前者把三字作為詩歌的主要字數,後者則把絕詩律詩四句和八句之間用六句表達,是試圖在傳統的局限中嘗試創新。但李賀是甚麼人?是一生不能出仕、抑鬱早逝的天才詩人;柳宗元嘛,一早便被貶官到了人煙罕至的永州,過著「居是州,恆惴慄」生活的人。不這樣,似乎便很難和創新結緣了。但我真的不希望實情會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