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重孝道,為了宣揚其事,前人編輯了一些書籍,甚至加上圖畫,以廣流傳。楊伯峻把這歷史淵源說得最具體:「元代郭守正將二十四位古人孝道的事輯錄成書,由王克孝繪成《二十四孝圖》流傳世間;清末,張之洞等人將之擴編至《百孝圖說》。」(《經書淺談》)
孝,作為一種人類感情的最真摯抒述,沒有甚麼值得非議,但太刻意推崇,把事情說得迂腐無知加上無聊,試圖在小孩腦中灌輸一些教育元素,遺害便會相當深遠。
魯迅在《朝花夕拾》有一篇《二十四孝圖》,就對這本書指出了他的反感。其中一些,例如「子路負米」、「黃香扇枕」、「陸績懷橘」等,他說「也有可以勉力倣傚的」,對於「哭竹生筍」、「臥冰求鯉」,他便有些質疑了。至於「老萊娛親」和「郭巨埋兒」兩件,是「最使我不解,甚至於發生反感的」。
這些感受,尋常人都會有同感,甚至對編輯這類書籍的人的動機非常抗拒。何況,有些故事,不單是很遠古的流傳,查無實據,甚至是編書的人故意扭曲事實,來達到預設目的。魯迅就指出其中的兩例:「敘老萊子事云:『行年七十,言不稱老,常著五色斑斕之衣,為嬰兒戲於親側。又常取水上堂,詐跌仆地,作嬰兒啼,以娛親意。』然而在較古的書上一查,卻還不至於如此虛偽。師覺授《孝子傳》云,『老萊子……常衣斑斕之衣,為親取飲,上堂腳跌,恐傷父母之心,僵仆為嬰兒啼。』(《太平御覽》四百十三引)較之今說,似稍近於人情。」這是指原本沒有「詐跌仆地」的描述。
至於「郭巨埋兒」,《二十四孝圖》說「漢郭巨家貧,有子三歲」,但是劉向《孝子傳》說巨家是富的,他都給了兩弟;孩子是才生的,並沒有到三歲。魯迅沒有提出確切的質疑,但家境富裕,卻要埋兒以節省生活開支,怎樣說都說不通,那就是捏造故事以達宣教的目的了。用魯迅的話,是「以不情為倫紀,誣蔑了古人,教壞了後人」。
我們用心察究二十四孝的故事,當中很多都是人之常情,如漢文帝劉恆親嘗湯藥、子路負米養親、董永賣身葬父、江革行傭供母、陸績懷橘遺親、朱壽昌棄官尋母、蔡順拾桑供母和黃庭堅滌親溺器等,兒子做些能力範圍內的事,令父母過得好些、窩心些,當中即使涉及個人的一些犧牲,也是真情流露的一種。你說這就是孝,也很正常。就是如楊香搤虎救父要冒些險,在這緊急情況,也是不須問情由都會做的事。
閔子騫單衣順母,我看是顯露人生智慧多於孝順。最不好的事是父母尊長有些過份(或在特定情況不該有)的要求,而要後輩(或後輩自願)做,去凸顯孝的,如曾參嚙指心痛、郯子鹿乳奉親、唐夫人乳姑不怠、姜詩湧泉躍鯉和孟宗哭竹生筍等。兒子稍遲回家,或你少吃些鹿乳、鯉魚、筍羮、甚至人奶,也不會是甚麼大不了的事。
前面所提「郭巨埋兒」,如果有,只屬一宗兇殘的家庭謀殺案,三歲孩童無知,和孝何干?要牽涉報應,是蒙上一層迷信色彩。有些明明是愚昧的行為,如王裒聞雷泣墓、丁蘭刻木事親等,卻被點染為孝。至於用一種自我犧牲的方法如吳猛恣蚊飽血、王祥臥冰求鯉、庚黔婁嘗糞憂心和黃香扇枕溫衾等去表現愚孝,千百代以後的人看後,不會有點兒心寒,就會覺得頗為可笑。
這些故事,拿來給童蒙學習,其實是想作為一種洗腦工具,讓兒童自小盲從附和,不知分寸,不辨是非去遵循成年人所設下的框框,去為一些人的利益設立保障。
思考一個民族的進展,要看這個民族的智慧能否有效開拓,也要看看社會的發展意識,是應往前看還是向後望。一個群體,如果時刻有保護弱小的觀念和實踐,這個群體是進步的,對將來的發展也是有利的;反之只重視既得利益者的利益維持,用以大欺小、以老瞞幼的手法去保護,這個群體是落伍的。
其實很多時只是一個自私的念頭,於是創製了「養兒防老、積穀防饑」的說法,去為自己的權利打保票,這是不能釐清責任和權利的表現。孔子的時代,提倡「三年之喪」,連孔子的學生宰我也不認同。當然不能怪責孔子,幾千年前的人了,他有提出看法的權利,但誰叫你後世的人盲從?作為人類真實性情的內容,對任何人,不用說生兒育女的父母,敬、愛,以及孝,都是應該的,但卻不可愚。孝而愚,作為孝的「受益者」,大致也不會認同。「天下無不是之父母」,用這類術語麻痺多少幼小、年青者的腦袋,掩蓋多少劣質父母的「不是」行為,成為他們護身的「免責條款」,是「二十四孝」以至「百孝」故事滋生的土壤。二十一世紀了,是不是要用科學的腦袋來驗證一下當中有沒有愚昧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