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歸祖國,有人說學習普通話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港人要學普通話,這種訴求大概是沒錯的。作為一種全國共通的優勢語言,偏處一隅的香港,如果不諳,肯定是要為自己製造一種障隔,在溝通的語言上遠遠落後於必要的形勢了。
原則既然沒有問題,剩下來便是推行策略問題了。主管香港語文教育政策的教育署課程發展議會列2001至2006年是「短期發展」,提到「在中國語文課程中,逐步加入普通話學習元素,或嘗試用普通話作為教學語言」,在2011年以後的「長期發展」中,「以普通話教中文為長遠目標」。
這「長遠目標」的實現,大概與《基本法》中所列立法會「最終達致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和特區自行立法確定第23條等條文都沒有時間規限同樣弔詭。都是《基本法》所明定的要求,前者可以仍未見任何政策去確立其發展程序,後者卻趕緊在香港經濟飄搖、港人對前景信心大失之時提上日程,可見管治手法運用之妙,存乎一心。這種用因應政治需要可緩可急的手段處理語文教育問題,教育官員與之大概可互相輝映了。
普通話教語文理據牽強
當然,把普通話移殖作為中國語文科的教學語言,當中不無可議之處。我相當留意這種提法的理據,最常被引用的是學曉普通話,對寫作規範漢語最為有利。由是,現今香港學童中文水平低落的原因,就像插贓嫁禍般的轉移到學生的寫作語言不夠規範之上了。這是一種非常混淆視聽的看法。寫作文章,通順與否,取決於閱讀因素重於說話因素。香港過去百多年,主流學校未嘗以普通話教學,甚至連普通話科也沒有,學生大概就不以不能寫作通順文句為苦。就以筆者為例,日常不說普通話,記憶中自初中開始,就沒有被批注過有文白不通之弊。如今寫作,除刻意為之之外,也鮮有夾雜口語。有相同經驗者大不乏人,這是毋須細表了。我想,以香港學生不求甚解的習性,勉強在不適當環境下以普通話學語文,寫作未刻改善之先,廣東口語污染國語的可能性也許更大。
人為的語言障礙,影響思維與溝通,其禍等同英語教學媒介窒礙學子成長。過去幾年,爭論英語教學的適切性一波未平,今日,爭論普通話教學的選擇性一波又起,語文政策可說混淆不清了。
學習普通話的深層文化意義
學習普通話,取法乎高,是一個民族文化認同問題,取法乎低,則成了一個實用語言應用問題。不少沽名釣譽者倡議普通話教學,每以普通話具實用價值為吹噓:學多一種語言,多了一種「搵食」工具。於是,推廣普通話活動,「學懂普通話,共闖新天下」之類說法成了口號,報章多有「的士司機都得,你還未得?」的誘惑。幾時賣麥當的都要學幾句傍身了,莊嚴的民族共同語的學習,下降為與職業語言(workplace language)學習的同樣高度,這是習慣功利的香港社會的現實寫照。
全民講說普通話,應是一個嚴肅的文化課題。有沒有想過,學好普通話,最大的目的是為中華民族建立一個更穩固的二十一世紀的共同語的基礎,使民族能在毫無語言障隔的形勢下茁壯成長?有沒有想過,學好普通話,更能懷抱祖國源遠流長的文化歷史,在廣土上接觸一定範疇的眾民,一起分擔與分享民族命運共同的辛酸與喜樂?如果嫌這目的太過超然與「出世」,不妨用熟練的普通話(當然精明的腦袋還是最重要)在中國經濟蓬勃發展兼掌握「入世」機遇的同時去開拓多樣化的商貿機會,去為社群與個人累積多些財富。在偏處一隅的香港,鼓勵人們學習普通話,大概還包括一個湔雪不光彩的殖民地歷史的責任,在子體回歸母體的同時,建立一種單一的溝通語言,為自身以至下幾代的發展作好一個認真準備。
要使普通話成為生活語言
在這前提下,提倡普通話,正正就說明了它的定位:要使它成為一種「語言」,而非只成為一種「教學語言」。當然,要成為一種「語言」,就非把一整個的學習生涯割斷了,在中學階段去選擇一個科目,讓教的「活剝」、學的「生吞」,生拼硬湊作些吃力的灌輸,去做推廣的起點。如果這個思考還有認真檢視的可能,是否就應讓學生從接受教育的開始,就以單一的普通話作為各個科目的授課語言?教育當局應全面調查與調配現今小學的教師資源,整理出一個能以普通話授課的班別比例,從小一開始作全面的配合,以後拾級而上,直至完成中學教育為止。同時要進行的,是透過不斷的培訓,壯大普通話授課者的隊伍,使學習語言的採用,不會因學生升遷而脫軌。
這樣做最少有幾個好處:普通話成為學校一種生活語言,不會因溝通不便窒礙思考(方言則保留作家庭語言)。其次,徹底扭轉香港方言獨大的現象,使中港語言融合加快完成。另外,理想地說,十一年完成一個語言革新的過程,不會使人對「長遠目標」有多長遠產生含糊。
以上所提的固然是草率的建議,實際推行也許有相當困難,但教育當局是否應責無旁貸承擔這個語言文化更新的莊嚴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