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車」與「Pokémon Go」誰有創意?

27/7/2016

政府宣佈,參與「美食車先導計劃」申請的51個單位將進行試製食品計劃,篩選出最後18個成功申請者。

寵物小精靈(Pokémon Go熱潮登陸香港,成為繼日本後亞洲第二個開放地點。遊戲推出數小時,很快登上應用程式下載榜首,網上單日搜尋數量超過20萬次。

上述兩事,除了同一日發生之外,很難找到其中的甚麼關聯了,勉強要說,可用「創意」來看看當中的差別。

談到「美食車」,很易想到童年時的街頭小食。都有接近50年吧,那時香港社會貧困,街邊小檔是一種營生方式。名副其實的「車仔麵」很流行,賣的是豬皮蘿蔔韮菜之類小食,加上煮的麵條,學生哥的一頓午,就站在街邊草草了事。「篤魚蛋」、牛雜串、「雞仔」等也都是放學必吃美食。從業者「營業額」雖不俗,但都是些小本經營,檔主很多時更要「走鬼」。

現在的潮流玩意卻是大生意。研發「Pokémon Go」的任天堂在遊戲面世之初,股價累升近120%,市值增加約176億美元。伴隨遊戲的流行,手機、電池、充電器等相關產品也應一同受惠。

通訊科技發展一日千里。記得還不過是上世紀90年代吧,那時電腦初應用,一套笨重的座枱電腦,幾個組件佔用不少空間。那時用文書處理用「Dos系統」,中文輸入法最流行是「倚天」;打印機有9針和24針機之別,但效不能和現在的鐳機相比。大概甚麼光纖還未廣泛應用,「上網」可能連概念也未有。20多年間通訊科技發展到甚麼境地,大家應都有目共睹了。

出奇的是,「飲食業」卻很像時光倒流般,回復到「美食車」的作業。這雖是2015/16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的營運方式建議,但要怎麼變,規模、內容和營運應都變不出甚麼花樣吧。唯一賣點,或許用「車」的方式,可抗衡商場昂貴舖租,讓小本者能有一試創意的空間。

但這創意,無論多成功,其效和科技界創意發明的廣度和深度,不也有十萬八千里的距離嗎?社會應竭力推動的不應是後者而非前者嗎?

但看看我們的教育方式,便知教育過程無論多盡心盡力,都無法產生太多的領導創意的潮流。香港學生課時之長,課內課外課業之重,應是世界首屈一指吧,但就是少了一些空間讓學童做些無聊的試驗,或據個人天賦特長,持久不懈地發展成為個人興趣,再進一步貢獻於社會和人類。不,我們大都沒有這耐性,當然更缺乏遠見。

不是說食不重要,何況「民以食為天」,是我國一句廣被認同流傳久的古訓;也不是說「Pokémon Go」是一種如何能啟迪心靈和益智的遊戲,當中絲毫沒有讓人沉迷不能自拔加上無聊的成份。我談論的重點只是創意:大家都對能夠發明一種潮流產品而發大達的作為極端嚮往的時候,為何人家可以而你卻不能?

「美食車」面對著「Pokémon Go,單就商機來說,是否有些侷促和寒傖之感?你不能帶領潮流,就被潮流帶領,那就不要怪後生仔個個趨之若鶩,當然財富集中效應又多一個活生生例子了。但,都是心甘情願的,那倒沒甚麼好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