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的夢魘

25/12/2017

沒有人會否定閱讀的好處。

由於知其好,因而會想方設法提倡,進而加以評級。

像早前香港有關機構公佈「全球學生閱讀能力進展研究」(PIRLS)結果,很強調其分數和評級的高低。今年香港的分數還是較國際平均分高不少,但評級好像是下跌2級,只能位列好像是全球第3名吧。於是評核這結果,又會出動到教育專家做了些切實的分析和改良的建議了。

這些比較有多重要,我很質疑。全球國家數目多,大家政(治)情不同,社(會)情不同,甚至校情不同,根本很難比較。很坦率地說,從語文學習上,香港是世界唯一要重視兩文三語的地方。有些學生甚至母語也給父母人為地扭轉為外語,你說提倡閱讀,是中文的還是英文的,已有不同輕重,更遑論由其習慣去推論其意義了。

閱讀,真正的閱讀,總得要建基於自發性。有人形容坐英國的長途火車,手上沒有書本,就好比身上沒有了衣服這麼令人尷尬和難受。這樣容易理解,因為旅途長,閱讀可解悶,但這無疑給閱讀塗上一層古典美感。今天是否還是這樣,尤其是手機(以及其他電子產品)流行以後,是否還是這樣,就不得而知了。當然手機等也可閱讀,但光線的刺激,長時間的閱讀已不能成為樂趣。可見同一樣事物的發展,也有其不同的軌跡。

香港學校提倡閱讀,可說不遺餘力。自中文新課程推行以來,公開考試評分多了一項校本評核,閱讀的評分是其中重要的分數。閱讀要評分?沒錯。怎樣評的?以我教過的學校為例,高中3個年級,每年要完成長閱讀報告3個(中六減為2個),短閱讀報告15個(中六減為10個)。長閱讀報告字數有最少1,500字的要求,要簡介內容和詳細地寫出閱後感。能做美觀的封面和報告內容一同繳交得分會高些。短閱讀報告則是把書本基本資料和閱後感填寫在印備的表格上。由於是校本評核,計公開試分數的,學生不會欠交(拖延繳交則是常例),但質量會是如何,大家應可想像了。這種純從量出發,脅迫於公開試分數,運作過程中學生能否真從閱讀得到益處,大家也是可以想像到的。

其實要強迫就不會是好事。有人說要求寫閱讀報告是摧殘閱讀興趣的最大元凶,這說法我同意。回想自己讀初中的時候,那有老師要求這要求哪的?當時社會較貧乏,閱讀成了無須金錢消費的最佳娛樂。那時到圖書館借閱小說,大大本的密行細字的《水滸傳》、《西遊記》、《三國演義》等,借完一本又一本,用課餘的時間細心閱讀,很被故事情節和人物描寫吸引。稍高年級,閱讀興趣較廣,會讀些新文學運動以後的出名短篇小說和散文,自然擴闊了知識領域和豐富了文字寫作的素養。這些都不是強迫的,要強迫反而削弱了閱讀動機。

現今的世代,閱讀的機會多的是。就學子弟如果要阿媽給錢買書,相信阿媽高興還來不及,絕不會「托手踭」。網上世界更廣大,幾乎想搜尋的閱讀材料都唾手可得。學校、公共圖書館所藏的都會滿足需求。這還沒有閱讀興趣,哪就要怪箇中人沒有「書緣」了。

其實沒有「書緣」是不打緊的。人的一生,閒暇時間這麼多,總有可寄情之物。你不喜歡閱讀,可能喜歡演藝,可能喜歡作畫,可能喜歡打球,做些隨心之事,滿足內心要求還可有一藝之長,將來靠它「搵食」(或出人頭地)也未可料。硬要人拿著書本魂遊太虛或打盹,也不算做著好事。

孔子說「其為人也,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論語.述而》)、陶潛說「少學琴書,偶愛閒靜。開卷有得,便欣然忘食」(《與子儼等疏》),這樣才是真正令人嚮往的讀書境界,這不是強迫可以得到的。追求量(如交讀書報告、做閱讀統計)或形式化(如學校的早讀課)的閱讀,會為閱讀帶來反效果;尤有甚者,把閱讀變成夢魘,終究對誰都沒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