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0/2016
在網上讀到一篇文字,教導新入行教師如何適應環境,當中不乏有建設性的錦囊,如:「在學校裡面,有幾十位同事,這樣就有起碼幾十種性格,你不可能全部討好他們,但最起碼要先保護自己,不惹他們討厭(不要亂駁嘴等)」、「口蜜腹劍的同事,會『卸膊落你度』的管理層,甚至在你背後察看一切,到你犯了一些雞毛蒜皮的小錯時,會向管理層『隊』你的也不少」、「不要因為自己處事上的不善之處,導致麻煩了同事。亦切記不可以亂『埋堆』,亦不可鋒芒太露」、「與同事的關係,不宜一開始就視其為朋友,要長幼有序,保持距離。要為學校的管理問題發牢騷,還是找你們真正的朋友發洩」等。
這大概綜合了不少實際經驗而提出的忠告,不能算是簡單的「一家之言」了。
一般人直覺,教師是尊貴的行業,而且為人師表,品德操守應比常人高,特別在工作崗位上,對新來的同事應抱包容輔助態度,但現在(新教師)卻要處處設防,行為舉止真要如林黛玉進大觀園時的「步步留心,時時在意,不肯輕易多說一句話,多行一步路」,究竟為何會發展到這樣呢?
我想最起碼不要把教育行業看得這麼神聖,說到底它也是一個不會不講求利益的群體。從學校的組織架構來說,一所學校,職級分明,上自校長,副校長、高級學位教師以至一般老師,層層隸屬。但正如一般私營機構一樣,上下級的關係很多時都是上司和下屬的關係。上司有權指派工作,下屬的接納包容度很多時要看個別情況,如果是資歷淺的(不要說合約老師了),爭議的權利是很小的。如果當中還包含了不必要的欺壓,我想不會是很出奇的現象。
香港的津貼中學,還有一個很大的薪酬差距現象。就以2015年4月的薪酬表來說,學位教師的入職薪酬是22,900元,高級學位教師的薪酬起點是63,095元。學位教師升為高級學位教師,最小的年限規定只是5年,即是說如果校方覺得一位老師適合,教滿5年就可升職了。如以上述薪酬表來說,5年年資的教師升到29,560元,升任高級學位教師便可以一加便是3萬多元。當然不是所有升職都可以這麼快,但這些例子也應不少。在大幅薪酬的增幅底下,是不是完全沒有用人唯親,或當中沒有下屬阿諛奉承的情況,便很難說了。
假如有不稱職、或學歷、能力不怎麼適合的教師升職,你說他(她)們會包容下屬還是欺壓下屬的可能性較大?何況現在很多學校都很重視團隊精神,假如有一個建基於利益多於專業能力的團隊,當中不少損人利己的事情便會出現。這亦是前文所指新老師不要「埋錯堆」、不要「鋒芒太露」的原因所在。
近年教育局推行較多的外評或質素保證視學等,給予學校管理層的壓力增加,也給予學校不同階層的教師有較直接的表達渠道,可說是防止學校管理層過份濫權踏出一小步,但可以做的相信還有很多。
前述5年升職的情況是否過份寬容了?一位教師,5年的年資應該還是很淺的,未必能勝任繁重的工作,特別是工作歷練還不很充足,更重要的是服眾的理由也未必很充份,稍為延長,讓私相授受的誘因減低,或許較能確保找到適當人選。
就高級學位以至副校長、校長的薪酬來說,可說非常優厚,較諸私營機構也不遑多讓,但能力的要求和工作表現的實證卻不能同日而語。要找適合的升職人選,是否單憑校長的推介便足夠,便很令人懷疑。如何把適合的人放在適合的位置上,可考慮的空間還有很多的。
一個科組的團隊,以至整間學校的團隊是否理想,是很高深的人事管理學問,用的既然是公帑,要求問責多些也很合理。何況學校團隊是否理想,關乎學生學習的利益,便不能、也不應等閒視之。一個社會中的某個行業,新入職者需要別人提供不少的應世錦囊,足以反證問題的存在。何況這是一個理論上春風化雨的行業,從業者的專業修養以至道德操守都應有較高的要求,出現太多的黨同伐異或欺凌弱小的事例,不也是不很正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