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例禁止催谷」

1/9/2013

自詡盡心盡力教學、追求高效益教學成果的教育從業者,看到題目的說法,不要覺得不自在,因為說的不是香港,也不是中小學,而是南韓對幼兒教學的做法。事緣:免費幼教委員會主席鄭慕智訪問南韓,對南韓立例嚴禁家長對子女過份操練,以免出現反效果的做法印象深刻,認為可供香港借鏡。

當然關鍵是如何執法。鄭主席也提問過相關問題,得到的答覆是:「法例的重點不在於如何執行,而是讓家長明白此舉是錯。」

中小學當然不同幼教,但過份的催谷,所出現的問題和幼兒學生其實沒有兩樣。

香港的教育,就是走著催谷學習的歪路。現在不少中小學,補課是家常便飯。在一天的學習之中,九節課堂以至十節課堂已不是罕有現象。有些學校,每日的午息時間,也被學習活動填滿,學生大概只餘十多二十分鐘的進食時間。至於放學以後的習作及測考準備,也佔去家中的大部份的時間。

現在暑假剛結束,但平情而論,多少師生有完整的暑假?如果是面臨公開試的,暑期更短得近乎沒有。在暑假期間穿著校服走在街上的學生,看得多已不覺得奇怪。

看過一篇文章,退休校長寫的,解釋為何學校要補課。文中舉出教育局雖然定出每年190日的上課天,但學校扣除了測考、運動會、旅行、教師發展等不用上課的日子,往往不足190日。每天上課,老師轉堂往往要用些時間,即是每日被阻延學習的時數增加。加上公開試科目課時不足,為求教完課程,不補課已難於完事。

這確是苦況。但把學習擠得緊緊的,能保證學生有得著嗎?測考、運動會、旅行、教師發展,有些是正常學習的另類模式,即使因某些特殊情形上少一兩天課,真有這麼大損失嗎?課程繁瑣、課時不足,是學習設計有問題,寃有頭債有主,要追究的是課程的設計者,不應拿學生的學習來作惡性循環。教師轉堂的「花費」要補償,發展下去,教師在課堂之中如果因身體不適打多兩個噴嚏、咳了兩聲,導致教學暫停,大概也得延長課時一分半分鐘,學生才不致有「損失」。

從前我們不是這樣學習的。那時學校生活的「散漫」,只要年齡上得四五十歲的,都不會不清楚。我的中學生活就有不少時間在球場上打發。學習成績是會被拖累的,但卻鍛鍊好健康的體魄,在需要「搏殺」的時候還有精力應付。當然最大的得著是啟發了對運動的喜愛,以至現時還樂於追看歐洲幾大聯賽和NBA,甚至成為點綴閒暇的必須品。

這些「散漫」的過程,卻不使我覺得學問比不上現今的年輕人,而且因作息有時,對知識不感厭倦,所以不像現今的大學生,踏過大學的門檻便是知識尋求的旅程的終結,我進大學以後還存有追求學問的上進心。

現今學習折磨人也深矣。大學的運動會,寥寥的參賽者和參觀者,大概可說明很多事情。沒有健康的體魄,不可能有廣遠的視野。而葬身於學習筆記之中,也磨蝕了人的創意。至於文化藝術,沒有啟蒙的機會、沒有持續不斷的追求,沒能發展成為個人的嗜好,多少有天份的人就被功利的學習操練消磨了壯志雄心。

或者說,社會重視學業上的操練,有複雜的社會現實,這點,我信。問問學校之中,加強學習操練和催谷,為的是甚麼?表面上是為學生好。學生好,又為誰好?校長可向校董會交代,老師可向校長交代;成績優良的可向社會宣揚,成績中等的可增加派位本錢,成績下游的可延緩殺校危機,總之人人得益,包括自以為老師盡心盡力為己前途付出一切的品格純良的學生。

這些複雜的社會現實,要化解倒也不易,學校自發是沒可能的,唯有寄望「立例禁止催谷」。不過,這也不過說說而已。立法總要有具真知灼見(或曰見過鬼怕黑)兼有實權的人或局(按指政策局),也要有廣被認同的社會共識,要臻此,確乎難。所以聰明的家長不願子女消磨青春,早早送進國際學校算了。留下的,給你們——特別是教育工作者——自我詮釋好了。

日期: | 作者: 鄭楚雄 香港教育 中國文化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