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應做好教育質素把關者角色

6/9/2011

如果覺得筆者七月十二日的文章《濫合約濫補課使教育生態劣質化》是「閉門造車」,看到事情的發展過程,就知道原來個人的觀察是如何「出門合轍」。

《教協報》(第592期,2011年8月)「權益與專業」欄有一篇文章,題為《不容再拖!正視常額合約教席問題》,透露了作為教育專業團體跟進問題所披露的數據。

文章載:本年七月二十一日,教協會約見教育局常任秘書長謝凌潔貞,要求提供全港資助中、小學中,有多少學校常額教席以合約方式聘請的資料。得到回應是:2010/11年度以這類方式聘請的學校增加了二十八間,常額合約教席增加至1,676個。

教育局表示他們會以聘任年期及人數比例作準則監察學校:如學校連續三年以常額合約聘教師,或遇到校內10%或以上這類教師,局方會要求校方作出解釋及跟進,以降低學校「胡亂以合約形式聘請」,「防止教師失去應有的職業保障」。

讀到這樣的描述,我是頗感欣慰的,因為局方也認同「以合約形式聘請(常額)」這種方式是「胡亂」,而且會令教師「失去應有的職業保障」。

但欣慰之餘,又覺得教育局的限制措施完全起不了作用。首先,絞絞腦汁,「連續三年」不可以,即是「斷續地二年」便可以了。其次,「校內10%或以上」不可以,「校內10%或以下」便可以了。更何況只要不是「連續三年」,是否容許慣常超過「校內10%或以上」也可爭辯。哪別有用心的學校當局可以走「行政罅」,計數計得盡些,可以保證特殊處理方法完全沒有違規,即使違規,大不了「解釋」和「跟進」,做起事來可以更加得心應手。

不要以為筆者以小人之心猜度學校的做法,因為用合約聘常額,對某些人會有很多好處。教師生計任人擺佈,可以加重工作要求,變相舊人的工作負擔可以卸去一部份,這是明顯的削不足以奉有餘。教師每年求續約,自然要低聲下氣,甚至受人魚肉。至於阿諛諂媚、黨同伐異的風氣更難保不會出現。校長操職位生殺之柄,在同一教學屋簷下,感覺是高高在上的,滋長了不小的權力慾。

不要以為筆者杜撰這些聳聽危言,如果以現在求職極度困難,加上市場根本充斥著完全有足夠教學資歷的求職者的情況來說,一個年度的1,676這個數字,正足以說明問題的不尋常。

當然教育局是否縱容或故意讓這樣的情況出現,我也不敢完全否定。《教協報》的文章指出,「這不禁令人聯想到始作俑者是教育當局,先後訂出了不同種類的『有時限項目』:有時限發展津貼、有時限小班合約教席、有時限的支援措施……將原本應是經常性的事項變成非經常性,將原本應是長遠的計劃變成眼前疏導的短期措施,亦令原本的長約教席變成按年合約形式聘用」。

把常額變成合約,可以節省不少用於教師薪酬上的開支。香港官員辦教育,處處從錢的角度看問題,否定小班教學、推動融合教育,以至以高工作量踢走年資高的教師,強加以「跟不上教改步伐」的指責,諸如此類,出發點都是一樣。在教師的聘任上扭扭計,以達節約開支的目的,完全是有可能的估計。

       還好,教育局開宗明義說學校「胡亂以合約形式聘請」,也希望「防止教師失去應有的職業保障」,哪針對的做法便應果斷些,切實些,不要再計算甚麼「連續三年」或「10%以上」之類的數字給學校鑽隙子。如學校的常額教席,申報上來的任教者是合資格的教師,便應明令以常額而非以合約聘任。至於常額教師被學校用「過不了兩年試用期」的理由解聘,那便是另一個問題了。

《不容再拖!正視常額合約教席問題》有一段說話我很同意:「校方在提供聘用條款時,不應只關心眼前的得益,更要衡量團隊的士氣、教師本身的可持續發展,令致學校、學生受惠等因素。」教育局如果認同這樣的說法,便應設法做好教育質素把關者角色,不要把資助學校的公帑開支滿足一小撮人的私利。

日期: | 作者: 鄭楚雄 香港教育 中國文化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