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露美國監控電腦網絡的斯諾登第二次透露監控的詳情:監控範圍遍及全世界,而且所有資訊,可說鉅細無遺,連小至祝賀生日快樂的留言也不放過。斯諾登身處何方,沒有確證,大概還停留在俄羅斯機場過境區。已有南美三國表示願意給予政治庇護,但因沒有飛機由俄羅斯直飛此三國,以致他還得過著前途未卜的生活。
但即使真的到達南美,飄泊生活也不會好得過原先生活在美國本土上。斯諾登其實可以不做這種和整個政府為敵的事。他做,其實是敵不過良心的驅使,所以甘願放棄在夏威夷優悠的生活,而選擇亡命天涯。如果覺得政府以非法行為去監控民眾不當,而願意把它揭露,這顯然是一種「義」。斯諾登是「見義」的,就正如七十萬美國監控人員「見義」一樣。但和其他人不同,斯諾登見義而「勇為」,當然勇為就要有所犧牲了。犧牲的內容,甚至包括死亡,例如被捕回國判以死刑,或在流亡過程中被暗殺。要冒這種險,人格是高尚的,就正如孟子所說過的捨生取義。《孟子.告子上》: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
這段文字太傳頌,也毋須多加解釋了。我只把斯諾登事件套入當中,看看我國先哲理論如何在現代實踐了。「義」,是以政府名義監控別人資訊的不合法;「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對政府的行為的憎厭超過死亡的程度,所以即使要犧牲性命也在所不惜。
斯諾登表示自己並非不愛國,只是不滿政府的所為,因此要把這些不當行為揭露。其實即使沒有斯諾登,美國政府的大型監控也有迹可尋。美國政府藉反恐名義,要求幾個大的網絡供應商如Microsoft、Yahoo、Google以至Facebook交出客戶資訊。從事這項活動,透過分銷商聘用超過七十萬僱員,每年用於這項活動的金錢約有七百多億美元。斯諾登「爆料」,佐證了這個大規模監控活動的細節。有沒有留意,對於事件的內容,美方從沒否認過,可以說明是明知違規,無從否認。所以對斯諾登是先下手為強,盡情抹黑。例如美國前副總統切尼在沒有任何證據之下指斯諾登是中國間諜,又有人翻查過去斯諾登的留言訊息,指他是說話行為粗鄙之人,也有偽造學歷的紀錄。這些對人不對事的指控,完全是轉移視線,目的是逃避罪責。切尼已是前朝政府的人,為何勇於譴責斯諾登,而不把洩密資料拿來作為打擊民主黨(就正如尼克遜時代水門事件導致總統下台)的工具?此無他,美國兩黨一丘之貉,現政府的勾當,前朝政府已做。切尼這麼勇猛,也可說明他在事件中獲益匪淺。
斯諾登有罪,不是經法庭審訊,證據確鑿,而是以口講作為憑證,充份表現了這是我國「懷璧其罪」的現代版。故事是這樣的:
「《左傳.桓公十年》: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獻。既而悔之,曰:周諺有之: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吾焉用此,其賈害也。」
虞公的弟弟虞叔有塊寶玉,虞公向他索取,虞叔沒給。過後,虞叔後悔地說:「周人有句諺語說『匹夫無罪,懷璧其罪。』我何必貪留這塊寶玉,而招來禍害呢?」
這是說要真正誣告一個人,是不需要有任何罪名的。你說他有罪,他就是有罪了。就正如周人的典故,他的罪,就因為他懷中藏有璧玉(這件尋常人都會做的事)。奇怪的是,這個誣告人的版本不止出現在封建皇朝的中國,而出現在號稱民主法治的美國。
說到這裡,只能衷心讚美斯諾登的道德情操和勇氣,也祝願他能避過浩劫,因為他的行為,原來他的本國人也是反對多於支持的(據民意調查,38%不贊同斯諾登的行為,只有33%表示贊同)。美國國民,「愛國」者真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