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中文,因為它獨特

一位老師在課堂問學生:來生想做什麼?有學生衝口而出:做母狗。老師覺得奇怪,做狗已不尋常,還指定做母狗?細問其故,學生解釋,老師不是說「臨財母狗得,臨難母狗免」嗎?有錢財的時候母狗先得到,有禍難的時候母狗先避免,有什麼比做母狗更化算?

老師頓時省悟,原來學生把《禮記》的兩句「臨財毋苟得,臨難毋苟免」錯讀了。毋指不要,苟是隨便。面對錢財不要隨便佔有,面對禍患(如果正義)也不要隨便逃避。把「毋苟」誤作「母狗」,是字形上的混淆。

喜歡玩中文字音獨特之處的人,常會把「西施死時四十四」拿來做例子,把這句快讀是會很拗口的。據說是倫文叙戲妻時出的上聯:「朝朝朝朝朝拜朝朝朝拜功德無涯」,第1、2個朝字讀陰平聲,解朝早。第3個朝字讀陽平聲,解朝見。「朝朝拜」、「朝朝朝拜」拆解法雷同。於是全句的讀法是「朝朝(陰平)朝(陽平)╱朝朝(陰平)拜╱朝朝(陰平)朝(陽平)拜╱功德無涯」,解釋是:朝朝去朝,朝朝去拜,朝朝去朝拜,就會功德無涯。

字音以外,還有詞義。唐代詩人孟浩然有兩句詩:「不才名主棄,多病故人疏」(《歲暮歸南山》),意思是說:我是一個沒有才幹的人,英明的君主因此拋棄我。由於多病的緣故,我的舊朋友都和我疏遠了。慘是很慘了,但有人把它改成「不明財主棄,多故病人疏」,用來諷刺庸醫:不明白財主為何棄我而去,可能因為多醫療事故(即失誤),因此病人疏遠了我。這裡包括了詞序和詞性的改換。「不才」是形容詞,「名主」是名詞;「名」變為「明」,是形容詞化成了動詞;「才」變為「財」,是形容詞化成了名詞。「故人」的「故」是形容詞,「多故」的「故」則成了名詞。可以看到這些轉換,雖很複雜,但表意尚算明確。這種詞義和詞性的轉換,製造某種效果,就正如取笑婚前婚後的伴侶:婚前是「嫦娥在你左右」,婚後是「常哦在左右你」。

以上所舉例子,雖只是遊戲文章,但卻包括了較學術性的中國文字的形音義特點,可卻馬虎不得。不錯,中文是世界文字中,少有的把形音義的特點表現得這樣概括而細緻的。現在很多人都討厭中文,覺得中文難學難寫難記,而且文法沒有英文般這麼有規律,有能力的(例如有錢讀國際學校、有錢出洋留學等)因而遠而避之。過去有學生因為英文不好,曾抱怨說:「如果我係英國人就好啦,一出世就識英文。」固然,英國人也不是「一出世就識英文」的,何況你在哪裡出世,也不由你決定。與其把不由自主的事怨三怨四,倒不如現實些,發掘一些事物的優點,了解它,珍惜它,喜愛它,哪才更有實質意義。

英文作為拼音文字,當然比較易學,讀與寫都比較容易。但由於是拼音,它的特長就只在音方面,形和義的概括性和中文比,是比較吃虧的。例如中文的「果」字,可拆解成兩部份:上方的是象果的形象,下方是木字,併在一起就像一個果實長在樹上,非常形象化,也有圖形美感。英文的果是fruit,懂拼音就讀得出,但卻看不出果實之形。又例如apple和strawberry,很易讀,但看字型決不能把它們歸類。中文的蘋果和草莓,都是草字部,能歸類出同是植物。其他如水字部的字大多和水有關、手字部的字大多和動作有關。蘋果和草莓中,「頻」、「早」和「每」都有讀音的提示。中國字「有邊讀邊」的準確性還是很高的。可見中文字在讀音上雖沒有英文的明確,但形和義的特點顯示卻比較優勝。

大概中文字的創製者也知道顯示讀音對文字的運用有很重要的作用,所以造字法則中的六書,其中一項是形聲字,即由形符和聲符合在一起而孳乳出大量的形聲字。現在中文字中形聲字佔有全數文字的98%以上,就是用這一法則去方便學習和運用。至於同部首的字有意義上的關聯,這是在字義的處理和歸納上做些工夫,減少運用上的困難。

至於形象上的特點,則是中文字獨一無二的特徵。中文是表意文字,又由於是圖畫文字變化出來,所以中文字有其形象的美感和獨特性。例如爨字,29畫,寫是相當困難的。但這個字拆開來看,包含的形象是用雙手持著一個器皿,放到竈口中,並把柴枝放到竈內,引火煮食。29畫的字,寫時困難,是缺點;但很有形象性,活像一幅圖畫,卻可以是優點。

歸納來說,中文作為表意文字,難寫難記是缺點,但造字的人已設法修補這些缺點。例如同部首的字有意義上的歸納、同聲符的字有字音上的歸納等,減少它使用時的困難。形體美更是其獨特之處,所以中文可以發展出書法這種獨特的造形藝術。又由於字音上聲、韻和調的特點,發展出獨特的詩詞創作特色,使中文成為最優美的詩歌文字。這些都是較拼音文字優勝的。中文字相較拼音文字最顯著的缺點是難寫,這是無法否認的事實。但由於科技的進步,現在很多人都用鍵盤輸入法,稍微減少中文寫字的困難。

任何事物都有優缺點,單看到優點而忽視缺點,會令你心胸狹窄;單看到缺點而忽視優點,會令你惶惶不可終日。最理性的做法是:有缺點,盡力去克服它;有優點,盡力去欣賞它、珍惜它。假使有一天有人說:「好在我係中國人,我一出世就識中文」,雖有邏輯差錯,但卻開始步入美感世界的堂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