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頡初造書契

東漢許慎《說文解字序》:「黃帝史官倉頡,見鳥獸蹄迒之跡,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初造書契。」

理論上,文字的發明,是文化史上一件大事,要放煙花來慶祝,也來不及,又怎會對之有任何質疑呢?

但據《淮南子·本經訓》:「昔者蒼頡作書,而天雨粟,鬼夜哭。」「煙花」沒有了,換來是天和鬼有所反應。

高誘注這幾句是:「蒼頡始視鳥跡之文,造書契,則詐偽萌生,詐偽萌生則去本趨末,棄耕作之業而務錐刀之利。」

不能不佩服古人眼光的銳利。文字發明固然是好,但文字的用途多樣,而且是兩刃之劍,可以創造很多負面事情。「詐偽萌生」不過舉其綱,文字創作可以誣告、誹謗、抹黑、歪曲……諸如此類。一部記載「文明」的歷史,不知隱藏了人類內心世界多少的凶殘和污穢。

「天雨粟」是「天將知其餓」,因而降粟接濟;「鬼夜哭」是「鬼恐為書文所劾」,因而為此而哭。連天和鬼都要有所反應,證諸幾千年的「文明發展史」,你道這是適中,還是過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