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ving Ryan, catching Snowden

4/7/2013

重看一九九八年的一部美國電影Saving Private Ryan(港譯「雷霆救兵」),配合時事,很能引起思考。電影寫二次世界大戰美軍在諾曼第登陸的時候,遇到戰火還擊,在激烈的搶灘行動中死傷無數。但當中的成員卻接到另一命令,要由八人組成一個小隊,由上尉米勒(Tom Hanks飾演)帶領,奉命去拯救一個二等小兵占士賴恩(James Ryan)。拯救原因是,賴恩的三個兄長分別在不同戰線中陣亡,美國政府為撫恤賴恩兄弟年老的母親,希望她僅有的兒子能安全回家,以免帶來更大的傷痛。

行動是困難的,因在偌大的戰場中救一個小兵,甚至連這名小兵的存活也不清楚。八人小組冒著極度的危險擔當這份被認為是很無聊的差事,其中有埋怨的,例如有隊員說不單賴恩有母親,我們也有的。有成員更不惜違抗軍令,企圖退出行動。隊長米勒力排眾議,認為要救的雖為小兵,但完成任務的本質卻是神聖的。現在不單是為救一個人去冒險,而是為完成一項軍事任務去冒險。所以問題不在這不知身在何方、甚至連生死也不能確知的一個人,而是一項軍事使命。最後在一個很偶然的機會中遇到這個亟欲尋獲的人,諷刺地這個人卻拒絕回國。在槍林彈雨下,美軍敵不過強大的德軍炮火,隊員逐一死於槍炮下,最後連隊長米勒也告犧牲了,只餘賴恩一人能倖存回家。

事情帶來很大的思考空間。第一,占美賴恩接受命令作戰,不管兄長是否殉職,也有責任完成任務,不應因故離開戰場。美國政府有這拯救命令,是出於人道的關懷,但即使沒有這舉動,最後全家殉難,也不應怪責美方。第二,拯救隊是否有責任冒險去完成這任務?從軍令來說自然是有的。有隊員質疑為何要為一個難以尋獲的無名小卒犧牲大隊的士兵?有這質疑不奇怪,甚至有行動違抗軍令拒絕合作,也是人之常情。米勒隊長堅持任務的本質應凌駕個人,這是軍人的操守,也是超越了個別人物是否重要的因素而存在的人道關懷,是一種人類道德文明的光輝表現。占美賴恩回憶在米勒隊長傷重臨終前的答話,一隊人為他(指賴恩)殉職,他應何以為報?回應是:你只要餘生做一個好人,就是最好的回報了。

美國中央情報局屬下電腦分析員斯諾登因洩露美國利用電腦網絡監控全球互聯網及手機通訊,亡命天涯,遭到美國政府通緝。刻下斯諾登隱藏於俄羅斯機場保安區,個人護照被撤銷,如沒有國家願意收容,可說天地之大,立錐無地。

斯諾登被指盜竊國家機密,並把機密洩露,從國家層面來說,當然是犯法的,美國政府全球追捕,也是情理之常。但斯諾登的行為,把美國政府的違法、不道德和強暴的作為公諸於世,令舉世震驚,如從維護世界道德文明的角度看,不單是無罪,甚而是有功。這種敢於違抗命令,冒生命危難,放棄個人安逸生活,是一種良知的醒覺,也是一種大勇所為,其意義已超乎一個國家政權,何況這是一個宣揚人人生而平等,天賦人權不容剝奪的國家?不管斯諾登安危如何,日後遭遇如何,其道德勇氣和良知醒覺都應被肯定的。

美國政府可不是這麼看法,他們沒有反省監控行為是否違反國際原則,只以行動經法院批准為由作掩飾。其次,對斯諾登本人加以抹黑,例如翻查他過去的網誌留言,指他是一散漫粗鄙、亂搞男女關係的人;他製造假學歷,稱曾在某些學府完成課程,但卻無其事;他是中國以至俄羅斯的間諜,為金錢出賣國家機密……這些都是為打壓一個人,對人不對事所用的慣技。

用電影「雷霆救兵」米勒隊長的標準,斯諾登是不是「好人」?應該是吧,因為他的「好」,不止是個人行為上的好,甚而是具備見義勇為的道德勇氣的「好」。他所揭露的,雖令他的國家尷尬,卻令全世界知情,日後有所防範,犯事者將來相同作為也可能會有所克制,這在人類道德規範的維持上有所建樹。這種超越國界、維繫人類道德文明的作為,受害國家應該感激。

電影「雷霆救兵」中,國家對一個為國作過犧牲的家庭,做出一個可能範圍以內的的最起碼的人道關懷(儘管可以不這樣做),這是人類精神文明的一項表現。但面對同一種也是維持人類道德文明的作為,犯事者卻被無情追捕。香港政府放走斯諾登,被要脅重新審視免簽證安排;撤銷斯諾登護照,斷絕他的逃亡後路;警告厄瓜多爾不要給予政治庇護,否則檢視厄國農產入口稅務優惠。總之,就是佈下天羅地網,堵塞逃生之路,務求把泄密者遞捕,繩之本國嚴峻法律。電影中的占美賴恩要不惜一切保證其安全,現實世界中的斯諾登要不惜一切將其捕獲,分別是很大的。

電影情節可以和現實世界有這樣大的差距,唯一的解釋是前者是虛構的,可以大仁大義;後者是現實的,當以維護實際利益,甚而保護違反道德文明行為作依歸。看清了政治現實,看清了政治倫理社會的偽善,當中的教育意義也很深刻啊!

日期: | 作者: 鄭楚雄 香港教育 中國文化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