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2009
一向以來,教學工作牽涉教和學,教的是教師,學的是學生,教師和學生自然成了這項活動的主體。後來,由於社會組合結構複雜了,有份「參與」教學工作的成份增加了。近年,政府當局創製了「持份者」一詞,教學工作的「持份者」除了教師和學生以外,還加了校長和家長兩元,任何政策建議,要以能滿足這個多元組合者為最佳。
微調方案以增加學童接觸英語機會為設計中心,據說頗得家長支持。校長有責任協助推行政府政策,對方案不盡滿意,除了嚷嚷幾聲反對意見以外,基本上還得照單執行。教師「人多口雜」,要爭取全面認同幾近不可能。而教師又大多是被工作折磨得死去活來的人,平素少發表所見,多逆來順受。學生嘛,少不更事的,「大人」為你好,那就好了。「持份者」中,要以學生最無奈——縱使一切設計都會說為學生利益設想。
我常想,「多接觸英語」是否就是學生所願?學生日常生活中講一套語言,用一種文字,為何進入教室,被迫要用另一種語言文字學習,而且被公認為愈多才愈好?「學好英語有助升大學和就業」,即使是吧,但都不過是成長以後被界定的標準,幼年學生,活在當下,敢情未必個個有如斯遠見。學習能力稍高的或許還能從「多接觸英語」中得到好處(害處當然也不可磨滅),但學習能力稍遜的(少說也有六成人吧)便只可掙扎求存。為何活活潑潑一個小孩子,在求知慾最旺盛的時候,總要背負一個學習的枷鎖,天賦(用最擅長的語言)學習的權利要被剝奪,而且還被認定愈剝奪得多愈好?
「營造語境,實現願境」,是新近創製,用來說服人們接受微調方案的。不妨看看方案中的「語境」是怎樣給「營造」的:學校已再沒有英中和中中的分別,校方可自行決定教學語言。以前的英中可把三數訓練思考、培養人格或體能的科目轉用中文教;合資格的中中也可決定究竟分班、分科還是分組轉用英文教。至於一向母語教學的,也可增加不多於百分之二十五課時、或化時為科採用英語作為授課語言。用英語施教的教師英文水平要達標,最低標準是中學會考英文C級或IELTS得6分之類。
我所認為的良好「語境」卻不一樣。好的語境不是考慮什麼科目轉用教學語言,造成語言混雜,而是把一種語言確立成為學校的生活語言。標榜英文學校的不是斟酌個別科目(如通識、宗教等)轉中,各科都用英語學習之餘,連帶學生思考、師生日常溝通交流都用英語。教師當然也不應以什麼中學會考英文C級之類為滿足,英語造詣愈高的(最少發音要標準),自然有利學童語言的潛移默化。這樣子訓練的英語人才肯定優秀,大大有利設想中的升學和就業。
沒法子立刻達到這目標也不是問題,認清發展的大方向,不是對教學語言左盤右算,一樣有助「願境實現」。
不妨想想,在一群不擅長用英語施教的教師和不擅長用英語學習的學生中,硬塞英語學習的成份,所能營造的只是「(中英)均貧的語境」,學生的吸收、思考過程被弱化和窒礙,不要說對整體學習能力的提升製造不了有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