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2/2008
原先為針對中學教學語言的「微調方案」,又再「微調」,大概距離拍板定調之期不遠了。這次再「微調」,和原本的「微調方案」有兩大分別:「微調方案」建議達標(能取錄三十名適合英語授課學生)轉用英語的班別須硬性規定以英語授課,是完全的「英文班」,並定每六年評估一次。新建議是這些班別,校方可自訂教學語言,可英可中,實際可更名曰「彈性班」,每兩年評估一次。第二個分別是對於中文中學,「微調方案」容許中一至中三分別有15%、20%、25%課時以英語授課,新建議一律增加為25%。
模糊中英之別
對比新舊建議,可以看出兩點:一是初中英語授課的比重增加,而合資格轉用英語的班別,選擇教學語言的自由度增加了。用教育局的說法,新建議雖未必能完全摒除學校的標籤,但政策經過調校,付諸實行,學校有中英之別的觀念是給模糊了,言下之意,是採用母語教學的學校,等次較差的觀念也給模糊了。
新建議仍未得到中文中學聯會及中學校長會的認同,但筆者卻認為是把教學語言發展政策的合理化推前了一大步。
解讀這個新建議,可以說是平息了不少舊方案具有疑惑的地方。硬性規定英文班,學生是經甄選的,問題不大,但個別老師英語水平未達標,學校是否仍堅持用英文?另外,同一級別存在中英兩種教學和考核模式,是否會出問題?學生升班會否產生混亂?這些紛爭,現在是留給學校自行解決,尋求妥善安排。
其實學校本身是有疑惑的。學校要爭的,歸根究柢只是給外界一種是以英語授課的觀念,藉此吸攬質素較佳生員。至於實際運作如何,美其名曰「學校自決」,實則是可以靈活走位,各顯神通。新建議就給了這些學校一些特別的權利。
核準英語卻用中文
可以預計的情況是:固然有中中的英文班會堅持全英教學的,但恐怕更多的是在英文班中選科以英語施教。所選科目,自然以不牽涉較多思想性的數學、科學、電腦等科為主。但重要的是:外間不知你的實際運作,一律根據宣傳,以為你是可轉用英語的學校,應是較好的學校了。學校的要求其實就是這樣而已。
我不想用「誤解」、「欺騙」、「掛羊頭賣狗肉」這些負面的形容,還是教育局當事人「模糊」的說法穩妥些。當然「模糊」並不能盡情泯除標籤,但泯除實則有何意義呢?香港有四百多間中學,我信得過有些家長能夠自己製作一個優劣的排行榜,至少在所生活的社區可以吧!學校存在的目標如果只是盡力去泯除標籤,不顧其餘,那倒有些本末錯置的況味。
新方案最有建樹的地方,相比於「微調方案」,是母語教學的成份增加了。一定有英文班因應實際需要而摻雜中文學習的。如果新方案也適合於英中(事實上英中通識、音樂、體育等已用母語),母語教學的版圖便日益擴大——不是由上而下指令的,是經實踐檢驗有效益而採用的,那將大大有利於學習。
過渡的時期,模糊不模糊,由它吧,重要是學童的學習效益得以維持。堅持英語教學很重要的人,應說服大家,同是一群學生,為何數、理、電腦可以轉英而歷史、地理、經濟不能?當中揭示了什麼問題?新方案容許自決(維持母語),是否說明一直摸著石頭過河的教學語言政策,最終摸對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