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2006
為減輕教師工作壓力的「李九招」中的一招:為第三組別中學增聘教師,能夠帶來的效益雖只如隔靴搔癢,但總算搔著癢處。
第三組別(band 3),就是未改制前的第四、五組別(band 4,5)的合併,指學習能力或表現最差的學生的一個組別。學生有「第三組別學生」,推而廣之,便有學校被理解為「第三組別學校」,有教師被誤稱為「第三組別教師」。
組別中的生源質素差,但所面對的學習內容和方式卻和較優組別沒有不同。他們有共同的課程要求,有相同的學校行政編制,考相同科目的公開試,接受共同的教改政策的安排。
師生「困獸鬥」
最近「教育評議會」做了一個有關校本評核的調查,有不少第三組別學校老師指評核干擾教學,原因是要學習動力和能力較弱的學生完成他們(學生)的校內評核,情況便有如師生「困獸鬥」。
看深一層,學校組別的分配,是教育資源利益分配的產品。第三組別先天就是一個弱勢社群。他們背後是一些社會地位、號召力相對不足的辦學團體—不要說天主教,就連基督教學校也不及了。這些學校,面對家庭背景複雜、學習效能偏差的學生,教師士氣(也包括體能)相對低落。現在教統局推行「融合教學」,把一些不怎麼適合常規學校又沒有資配套的殘疾、學習困難學生編入主流,第三組別學校無疑問成為此類學生的收容所—誰會相信教學運作不會雪上加霜?
利益分配的產品
學校分banding,又牽涉重大教育政策的實踐。母語教學政策的爭持,不要以為背後有甚麼嚴肅的教育理念支持,說穿了就是招攬band 1學生、維持良好校譽動機的爭持。現在抗拒校本條例的實施,收納band 1學生的名校,議價能力無疑又比第三組別學校高,他們可以侃談校本條例如何妨礙教育理念的實踐。
第三組別學校教師成了教改帶來沉重工作壓力的犧牲品,這是一個頗為灰色的現實,但卻掩蓋不了一個更為灰色的教育運作的紕漏。第三組別學校教師能力和資歷不差於任教名校的(不少名校就很抗拒公開他們教師的資歷),只是基於一些甚麼「宗教信仰」的借口,便被排拒於同是支取公帑的較優秀學校教師職位之外。基於工作的需要,他們也許更有耐性、更善於處理學生問題,教導「問題學生」,因為他們的經驗告訴事實:一個「問題學生」,可能是他們的家庭成員中最沒有「問題」的。在「同酬不同工」的工作環境中,他們也有著相對並不偏低的奉獻精神。
以上這些沒有層次的「分析」,當然不期望得出甚麼「結論」,或產生甚麼動力去改變甚麼現狀。只想說明:第三組別學校的教師並不一定是「第三組別教師」。如果一些第三組別學校最後遭到「殺校」、教師遭到失業的下場,也希望決策當局修辭立誠,不要「一竹篙打一船人」,為一些原本頗能敬業樂業、有工作承擔的人扣上一些諸如「跟不上教改步伐」、「教學效能偏低」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