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1/2005
早前教統局發表小學及中學老師每週上課時數,分別為十六和十九小時,說明香港教師的工作量,相對其他地方並不沉重。數據引來教育團體以實況調查作反擊,指有八成教師工作「超磅」,部份更每天工作十六小時,壓力深沉,不少甚至有提早退休的念頭。
教師上課時數不是「工時」的全部,這是常識。現今教師薪酬不薄,每週若只工作十六或十九小時,不只是於情有虧,簡直是天理難容了。
工時長不代表質素好
但話得說回來,工時長是否就代表質素好,也很難說。教師的主要工作,除了上課以外,包括備課、批閱習作試卷、擬卷、製作教材、組織課外活動等。耗時最多大概是習作批閱。老師埋首改簿,同學是否獲得最大利益?就以作文為例,四十本簿,精批細改,嘔心瀝血,不眠不休,大概得連用五六小時。學生嘛,最有興趣是分數,斑斑紅字,錯詞病句,還不是屢錯屢犯?當然不能「一竹篙打一船人」,也不能據此說明改簿無用,但適當的質和量的調節還是必須的。聽聞有學校規定全年作長文十四篇,是否過多,不妨想想。
「工時」還包括校外的進修、出席研討會等。教統局規定每三年要完成一百五十小時的教師「個人發展」,相信不少教師深感壓力。有沒有用?見仁見智,如果只是流水作業,目的只在「交差」「督數」,疲勞轟炸於事無補。
理想教師是怎樣的?
是不是進修多了,老師形象會得到大大改善?事實也未必如是。功利的說,教育也是某類形式、某個程度的買賣流程。「王婆賣瓜」,能否「自賣自誇」,也還要看買家受不受。學生喜歡或崇敬的老師是怎樣的?我想韓愈的「傳道、授業、解惑」的古訓還不過時,而且排名要分先後。一位能「傳道」的老師,就是一位能以身作則、身教言傳的老師。學生喜愛的老師,是一位學養富贍、追得上知識發展的步伐、有獨立思考能力、能和學生分析事理、啟迪學生培養判斷才能、鼓勵發展個人興趣和正常價值觀……。「傳道」也者,不外如是。
有這麼的一些老師,對知識本能抗拒,連閱報也乏興趣,日常話題只停留在吃喝玩樂的芝麻小事上。課堂中只管「授課」和管理秩序。面對學生,他們自覺全知全能有若上帝,師道威嚴不可冒犯。但嚴格說一句,學生喜愛這樣的老師嗎?
大概,「工時」的長短不能說明甚麼,重要是把工作用在學習和成長過程中最需要的關節眼上。老師是需要「進修」的,但進修的內容卻不應是出席陳腐老套、形式公式的講論會。進修應是泡一壼好茶,最好能在光風霽月之中、黃卷青燈之下,神馳萬里,增長個人興趣品味。進修還包括在秋高氣爽之日,像孔子所嚮往的去到郊野,「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
沒有健全的思考和體魄,怎能為人好師?當然政策當局未必這樣想。如果用勞役策略為經,用「跟不上教改步伐」藉口為緯,去達成拙文第一段最末一句的結局,也許大大有功於資源的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