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真理甘願犧牲是否彰顯人性的光輝?

美國「叛諜」斯諾登(Edward Snowden)揭露美國國家安全局和中央情報局以反恐為由,從事網絡監控。監控的魔爪不止限於美國境內,世界不少地方,包括香港人平日透過電子方式傳遞的訊息,完全被掌握得一清二楚。這種行為引來舉世震驚,不在話下。指斯諾登為「叛諜」,其實已是抹黑。第一,「叛」是指背叛國家,斯諾登很清楚指出他沒有背叛,因關於國家安全之資料他沒有披露,他所揭露的只是監聽的行為。第二,「諜」是指受到別國以金錢利誘出賣本國利益,但斯諾登否認自己是間諜,沒有從別國得到利益,如果說他是中國間諜,為何他出走不選擇直飛中國而在香港「爆料」?從這些背景看出,斯諾登在一極之倉卒的情況下離國(相關工作人員離開國土是要經申請批核的),把國家的一些違反法理和人權的手段披露,大概沒有太大的利益考慮,純乎是一種是非判斷。美國做出這些行為,他認為不合理合法,因而選擇抗衡。

斯諾登以二十九之齡,甘冒被遞捕、引渡、判刑或虐待之險,純因個人價值觀的唆使。事件會連累家人朋友,自己也因此要亡命天涯,沒有一定的勇氣和犧牲精神,是無法做得出這樣的事情的。

中國歷代有不少因政治見解不同,或因朝廷權力鬥爭而導致被革職、被貶官、被流放等,著名的例子如:屈原敵不過他口中的小人如令尹子蘭等,被懷王疏遠,甚至被頃襄王放逐;柳宗元參加了王叔文的政治集團,在朝廷政治鬥爭失敗,被流放永州;蘇軾敵不過朝廷中的新黨,捲入了「烏台詩案」,一生過著貶謫轉徙的生活。這些政治人物有所犧牲,但說到底只是政治鬥爭失敗,貶官是失敗的代價。為個人看法有所堅持和執著,甘冒性命危險而犯顏直諫的,韓愈是一個代表人物。

唐朝佛教流行,當韓愈在京師擔任刑部侍郎的唐憲宗年代,韓愈因一次事件幾乎連性命也不保。這事發生在憲宗元和十四年(819),當時皇帝將釋迦牟尼佛骨迎入宮中供養三日,舉國狂歡。韓愈諫阻天子迎佛骨,認為耗費銀錢,把他的意見具體地組織在《諫迎佛骨表》中。

《表》中首先列舉中國自遠古以來帝皇的壽數,由黃帝起至周穆王止,都以長壽而殁,他指出「此時佛法亦未至中國,非因事佛而致此也」。

佛教自東漢流傳中國,「漢明帝時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後亂亡相繼,運祚不長。宋、齊、梁、陳、元魏已下,事佛漸謹,年代尤促」,皇帝沒有因崇奉佛教而增加壽數。梁武帝更是典型例子。他「在位四十八年,前後三度捨身施佛,宗廟之祭,不用牲牢,晝日一食,止於菜果。其後竟為侯景所逼,餓死台城,國亦尋滅」。韓愈由此得出一個結論:「事佛求福,乃更得禍。由此觀之,佛不足信,亦可知矣。」舉出歷史事例,用意不是很清晰嗎?韓愈借古諷今,憲宗「令群僧迎佛骨於鳳翔,禦樓以觀,舁入大內,令諸寺遞迎供養。」老百姓見皇帝這種行為,自然爭相仿傚:「灼頂燔指,百十為群,解衣散錢,自朝至暮。轉相仿效,唯恐後時,老幼奔波,棄其生業」。韓愈的要求很清楚:「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諸水火,永絕根本,斷天下之疑,絕後代之惑」,並以自身安危作擔保:「佛如有靈,能作禍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

韓愈寫這封《表》的目的是甚麼?難道預設憲宗是一明理達識之人,接受了他的理性分析,把佛教棄絕於中國土地上嗎?韓愈當然沒有這般的思想幼稚,頭腦簡單。這篇《諫迎佛骨表》與其說是諫諍,毋寧說是一種思想表態,這種表態和《原道》中所說的「人其人,火其書,廬其居」是相一致的。表態可能出現的後果也是預計當中的。憲宗大怒,將處以極刑,幸得裴度、崔群力救,才得免死,遂貶為潮州(今廣東潮州)刺史。潮州在唐朝是鱷魚出沒的蠻荒之地,貶謫和判死是近似的。

韓愈在貶官時寫了一首《左遷至藍關示侄孫湘》: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貶潮陽路八千。願為聖明除弊事,肯將衰朽惜殘年。雲橫秦嶺家何在?雪擁藍關馬不前。知汝此來應有意,好收吾骨瘴邊。」

他自言他的作為是「願為聖明除弊事,肯將衰朽惜殘年」,而結局會是「好收吾骨瘴江邊」,是知其不可故意為之。這不是出於霎時的衝動,韓愈在《送孟東野序》中曾指「凡物不得其平則鳴」,過去他寫《進學解》,譏評朝廷用人不公不明,都是冒著生命危險來表態的。

不得不佩服讀書人的勇氣。在封建君權時代,皇帝有奪取一個人性命的權力

要明哲保身,阿諛奉承容易,要堅持著孔子「殺身成仁」、孟子「捨身取義」的道統,甘願為正義有所犧牲的抱負,是說易行難的事。

多幾個斯諾登和韓愈,黑暗勢力或社會歪風才會稍為遏止,人性的光輝才不致被玷辱。

23/6/2013

日期: | 作者: 鄭楚雄 香港教育 中國文化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