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2009
政府讓步修訂校園驗毒計劃,推出優化方案,表明警方不會參與計劃,警方及政府官員均不會知道吸毒學生資料,並強調驗毒前必須得到學生簽字同意。
這修訂方案普遍得到各界—包括律師會、教協等—歡迎,和最初方案出台前各方—如大律師公會、律師會、教協、私隱專員公署等—反對或質疑相比較,算是吸收了政策出台前不應盲衝瞎撞犯禁處處的寶貴經驗。
自然,讓步修訂會打擊政策的權威性,學生驗毒經過層層制肘,是否能揪出吸毒者或對其他人有效阻嚇,將會是很成疑問的事情。
毒禍在校園蔓延迅速,單純加強驗毒是治標而不治本的做法。
吸毒是犯法行為,作為學生不會不知道。學生以身試法,固然有複雜多端因素,除卻好奇心驅使之外,校園生活不能帶給學生滿足是眾禍之源。
香港學生讀書壓力舉世知名,學習就是不少資質平庸學生的重載。如果跟不上課程進度,在學校生活中就會飽受歧視。學習著重課程內容的灌輸,過程中有無盡的考試。加上香港學科課程艱深而枯燥,得不到成功感就只有滋生挫敗感。
新高中學制提供較多生活化的選修課程,屈指一算就有旅遊與款待、健康管理與社會關係、資訊及通訊科技、科技與人生、企業、會計與財務概論、設計與應用科技等。如果再加上傳統具備的音樂、視覺藝術和體育等,選擇也算多了。但問題是:學校怎樣看待這些學科?前面一系列新設學科大多看成提供職業技術訓練的知識,有志升學的選擇者大概只能和選修音樂藝術體育等冷門學科等量齊觀。
教育局花了不少氣力推行三三四學制,如果在學科選擇上未能突破昔日偏狹學習的樊籬,始終未算成功。但學校教育始終要對學生負責任,有幾多老師願意鼓勵學生修讀明知升學前途狹隘的學科?小小教員難道可和社會風尚抗衡嗎?
培養社會人才的均衡,教育當局責無旁貸。我們不能期望社會意識能透過行政措施來改良,但提供機會是必不可少階梯。
要香港學校不過於重視競爭性的學科操練,教育當局要取消殺校政策,讓學校在沒有生存危機下提供均衡教育。
小班教學沒有理由再拖延,否則只有加強學生在學習上的疏離感和投入度。
大學學額要有及得上先進地區水平的增長。只要百分之十八學生有機會入讀大學這個樽頸不去除,學習始終會是充滿競爭性,成為不少受學者的枷鎖。
如何令學校成為學生得到成功的場所,喜歡音樂的有創作、表演的機會;喜歡體育的在運動上有成功感,不會被視為「波牛」,是受人尊重的運動精英;喜歡藝術創作的有發表、受褒揚的際遇,不同稟賦的人有條件各展所長,學有所專,你叫他去吸毒他也未必會試。
毒禍的根本原因就攤在哪裡,就看看教育官員有心去解決問題還是循例做些敷敷衍衍的門面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