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5/2010
「女教師」是有引號的,不是指所有,而是最近兩單事件所涉事的兩位「女教師」。
第一位是任教官立庇理羅士女子中學的吳老師。她在政務司長唐英年訪校推廣政改方案的時候提問,狠批唐司長和一眾高官帶頭不投票五區補選是反面教材,更當面向唐英年高舉上面印著「我要有權選特首」的紙牌,表達個人對政改的意見。
第二位是任教中國婦女會馮堯敬中學的鄺老師。她在任教兩個月後離職,離職前曾被勸喻不得著西褲而應穿裙子上班,並指在早會時當著師生面前被召入校長室「訓話」。鄺老師由平等機會委員會代表提出訴訟,要求賠償損失及道歉。
兩單事件的「內容」沒有甚麼稀罕之處。政府依法舉行立法會補選,一眾高官卻高調預告不投票,不少人都會覺得做法不適合。至於要「有權選特首」,也一直是香港不少人的訴求,身為官校教師可以沒有例外。
女教師被勒令不准穿褲子回校,在香港學校中雖然罕有,但牽涉歧視(當然不單指性別,還有不少工作過程中)的事例卻每天發生。大多數老師都會選擇逆來順受,縱有怨言,也不會公開發表。
兩位教師值得尊敬之處,就是勇於表達了對事情的看法,縱使表達的後果會帶來個人甚麼損失難以預估。
當電視鏡頭對著吳老師的慷慨發言,再對照唐司長的頗為靦腆的表情,很多人都直覺吳老師居然這樣「夠膽」,何況任教的是官校,不怕被「秋後算賬」嗎?而鄺老師更牽涉法律訴訟,訴訟不管勝敗,既然曝了光,對鄺老師將來的就業不會毫無影響吧!
但作為教師,很重要的素質就是勇於表達個人對理念的堅持。政改爭議一向是香港社會的重要議題,教師引導學生作理性的分析和討論是某些學科不可少的內容。通識科也很鼓勵同學對立身處世深入思考。思考結果的表達,在言論自由的社會是容許的,即使在某一政府高官的面前。
現在是甚麼時代了,女教師穿裙或褲,難道還要受校長管轄嗎?更諷刺的是,引發事件爭議的學校,辦學團體是伸張女權的中國婦女會。教師被迫採取訴訟行動,是阻嚇或限制校方濫權的有效做法。
當然說說容易,真要做就要有無比的勇氣了。過去的老師,或擴充來說是「讀書人」,是有這樣的勇氣的,否則韓愈鼓吹的「抗顏為人師」就沒有甚麼市場了。但香港的教育工作是很大的利益事業,教師薪酬高,職業穩定,不少人會選擇「順服掌權者」,即使不是為虎作倀,也會是明哲保身。官校教師,我所聽聞的不少是很重視個人利益的。他們有相對優厚的福利,升了級有房屋津貼,有些還會在「退休」以後利用個人的人脈關係在行業繼續發光發熱和發財。忍一時口舌,或會更風平浪靜。至於現今縮班殺校的威脅很猖獗,能入職成為教師,已頗難得,一條褲子不被(校長)鍾愛,聽兩句訓話,順順她意換條裙便算了,何必小事化大呢?
現在事情並不如此進展,正因這樣,在現今的世代裡,一兩單的「抗顏為人師」的事例特別惹人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