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09
微調方案把不少教學自主權交給學校,比如說英中可以自行決定術科、宗教科及通識科是否用母語施教,甚至把一些英文班改為中文班。中中可以因應收生情況決定是否開或開多少英文班或彈性班。開不了英文班的中中可以自行決定如何在各科中加入25%增潤英語課程。表面上這是平衡各方要求的靈活措施。在教學語言政策長期引起爭議的情況下,說得好聽的這是一種妥協方案,說得不好聽的這是一種「卸鑊」方案。
教學語言政策有特殊性
和一般政策(也不限止教育政策)不同,教學語言政策牽涉一個教育理念甚或主權理念,本身便不應有什麼「妥協」的餘地。英美採用英語教學,歐洲、拉丁美洲和非洲國家採用各自的語言教學。亞洲當然也不例外。近數十年科技突飛猛進的日本和韓國採用本國語言教學,祖國也是如此。香港情況特殊,純因殖民地歷史。但主權回歸,意味教學語言足跡最終要移向母語教學。(英語施教的)過渡期有多少年可因實際情況修正,但方向就應是這樣。這就是教學語言政策當中應該牽涉這個「理念」的一個重要原因。
這個重要原因確也能附身於近二十多年的教學語言政策構想。1982年國際顧問團報告書建議香港應施行母語教學。1984年教育統籌委員會發表《第一號報告書》,訂立明確政策,鼓勵中學以母語授課。1990年教統會發表《第四號報告書》,建議政府定期檢討監察學校使用母語教學的進度。1996年教統會發表《第六報告書》,重申母語教學政策的目標。
直到1997年主權回歸,當然是引起爭議的《中學教學語言指引》。《指引》的理念清晰,只是欠缺一個實施政策的折衝期。到了2005年「檢討中學教學語言工作小組」建議採用「上落車機制」,在全面施行母語教學政策的目標上雖然有所退讓,但總算還包含適當理念。
25%增潤不倫不類
現在的微調方案,可取處是教學語言的取捨的靈活度增加,但衡量是否成功,卻須看看理念最終能否透過一段時期的策略轉化而得到維持。可是這種期許,卻很大程度被市場導向所侵蝕。理論上,114間英中再加估計80間可開英文班(或彈性班)的中學,全港英文班所佔班數遠少於一半,政策的製訂者可以大言炎炎說母語教學政策不變。我卻不明白為何要加入不倫不類的25%中中英文增潤課程。25%加上每週原有十節以上的英文課,英語學習佔去總課時接近一半。而且25%如何監察?恐怕安裝攝錄機或計時器也不能濟事。這是否傳遞一個訊息,為了取悅家長,協調不同利益團體需要,教育局不想再沾這個盪手山芋,對教學語言採放任政策,讓學校自決為名,走回英語教學是實?
微調政策是有機會成功的,大前提是要有一個明確理念支持和強力行政手段配合。理念談之已多,強力行政手段,是令情況不致混亂而失控,而且逐漸把現實推向理想目標。有英中已計劃把其中一班轉為中文班,中中開設彈性班預期也較英文班多,可見另類市場導向(以學習效益為基,不任隨盲目崇尚)已發揮作用。中文學校安心用母語施教,爭取最大學習效益,反正還有不少的英文課去接觸英文。1997年的《教學語言指引》錯在急於求成,2005年的「上落車機制」敵不過傳統力量。歷史會用什麼詞語形容2009年的微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