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2010
中學班級結構五變四,包裝的美名是「自願優化班級結構」,實際只是縮班而已。以前的縮班,跟著是殺校,現在的只是不涉殺校的縮班。
全港中學每級減一班,是一個行政的大動作,牽涉複雜多端的問題,但似乎一句「自願」,便希望把問題輕輕帶過。
複雜在於:學校的營辦成效、家長的選擇意願、教員的編制去留、新任教師的入職機會、以至專業教育的質變量變等。以上幾個層面,在新縮班策略下,所著之墨,濃淡不同。
縮班自然會令(教師)人手過賸。教育局不去撿這個燙手山芋,以五年過渡期讓教師自然流失,減少教育界震盪。顯而易見,未來五年(不短的時間啊)要處理過賸教師,意味入職之門將被上鎖,這對新畢業學生、正在進修教育文憑的志願教師極不公平。專業訓練的提供機構也將面臨同樣的縮班困境。
一刀切的縮班(雖云自願)顯然極不公平。有學校營辦成效昭著,廣受家長學生歡迎,五班一級已感分配不足,為何仍要建議縮班?
不同分區面對生員減少的壓力其實是不同的。災區(全港)雖云相同,卻有輕重之分。重災區學校各減一班,是同區的普遍共識,但相同做法卻無理由蔓延至學生人數仍算足夠的區份。
一項政策,若果考慮的重點只為保住部份教師的飯碗,但卻令大群人(包括家長、學生、未入職教師、教育專業培訓者等)失望,除了可以解釋為決策者的因循之外,說是欠缺靈活變通,沒有全盤視野也不為過。
其實,事情是可以處理得更好的。
不縮班而縮小班別規模,即是小班教學,能提高教學效益,不影響教師職位,更重要是不堵塞教育從業者新老交替的流轉。當然付出代價是教育經費增加,受歡迎學校學位名額減少。政府肯花資源在超額教師(五年過渡期),卻不肯花資源在超額學生(大班之下),教育質素提升將長期受羈絆。全面小班實行無望,真能平衡各方——包括政府(開支)、家長(意願)、(新晉)教師和學生——利益的,其實應是考慮在派位重災區中某些高危學校實施全面小班教學。
局部區域小班教學建議的好處是:傳統名校區既不縮班,學位供應維持,家長意願得到滿足,教師人手流轉不受干擾。
在生員劇降的區份,容許採用小班教學,例如每班人數由36人減至25人,班級數目不減少,意味教師人手可維持,也容許新晉老師入職。在這些學校中,教育開支是要增加的,但壓力當然遠小於全港普及的小班教學。說實在的,縮班而承諾教師人手凍結五年,即使有部份自然流失,變相存在相當冗員,也屬資源浪費。既要浪費,用在較有效益和較公平的地方不是更好嗎?
如何計算高危區,如何把高危區中的受歡迎學校剔出小班網,政府既有足夠數據,也有行政調配權,要適當解決並不困難——當然會比隨便一句「自願優化班級結構」困難多些。
這個社會本來就是很不公平的,希望不公平不會因行政方便而加劇。學校花心力出辦出好成績,廣受社區歡迎,為何要參加「自願」計劃削弱競爭力?八十後問題已夠嚴重了,何苦要關閉就業之門而令問題加劇?一項政府心有所欲,希望完成的政策,卻拋出甚麼「自願」之名來做掩飾,責任概由參與者承擔,在公共政策的層面上不是有些怪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