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提到,中國書聖王羲之的作品,由最早期收集到的15000件,到了最後只保留30件,而且並非真跡。加上書寫材料的局限,晉朝以前的創作,基本上已很難流傳。
其實何止晉朝,歷代作家(不管是否頂級)要保留作品,也非易事。這樣說,邊創作邊毁棄的事例是每日發生吧。這是否文化的一個浩劫?我想是吧,但也沒可奈何。
可幸中國書法創作,特別是最超卓的,靠幾種方法得以保留。其一、臨摹。像
王羲之的傳世作品,都是摹本。其二、刻石。把作品刻在石上,用拓印方式印行。像秦篆漢隸,不少就靠這個方法保留。其三、集字。把一位作家散見於不同碑帖的字集合一起,成為新創。像唐朝僧人懷仁集摹王羲之行書字迹成《大唐三藏聖教序》,刻石流傳。
以上三種方法,不論哪種,都是花盡心力,竭力保存某些優秀作品,避免流失。擔當這種工作的人,需要付出心血,不止追求字迹的形似,有時真要深入原作的骨髓,才能模仿出創作者的原貌。這種作品稱為「下真迹一等」,是誇讚,也是一種悲酸的陳述。
文化無易事,失傳,可說是創作者的悲歌,是後來有心人的仿真不能完全彌補的憾事。看看由15000變成30這個數字,是否遺憾以外還有點兒驚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