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文大學校長金耀基在一個書法展覽的開幕致辭中提到一個概念:中國書法「從篆字到隸書,有一個非常大的變化——抽象化」。
所謂抽象化,是一個藝術概念,能否用於篆隸的轉化過程中,不無疑問。
不管篆字和隸書,其實更應從用的角度來看它的轉變。篆書出現在二千二百多年前的秦朝,據說由秦相李斯所創,是當時人所用的字體。
到了漢代,小篆由於筆劃繁多,筆法彎曲圓轉,書寫既慢又難,無法應付公務,經辦文書的小吏為求急就而採隸書,取其簡便易用的特點。後人所說的「徒隸之書」,正說明其來歷。自此以後,隸書成了秦時用於官獄事務的書體。可以看到,秦隸是由篆書向隸書過渡的一種書體,始於戰國時期,結束於秦始皇時代。
中國文字在小篆以前仍然遵從六書造字原則,漢隸則不再遵從,自行變化造形。人們在書寫時把篆書的圓轉改為方折用筆,提高書寫速度。篆隸相間,所以叫做秦隸。秦隸是從小篆演變的過渡期早率字體,線條保留較多篆意;漢隸則是經過東漢全面藝術化的字體,強調橫平豎直的「蠶頭雁尾」波磔筆法。
但字體即使到了漢代,也並不「抽象化」,筆劃雖有減省,但還是平平正正,清楚易辨,為日後中國字體的寫法奠下基礎。
漢字最少要去到章草的時期,才會探討抽象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