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辨已忘言」還是「欲辯已忘言」?

陶淵明的《飲酒》第三首:

「結廬在人境,而無車馬喧。問君何能爾,心遠地自偏。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山氣日夕佳,飛鳥相與還。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對於最末一句,應作「辨」還是「辯」,既影響詞解,也影響詩意。對此,我翻查手頭所有的三本註釋,得到以下資料。

《魏晉南北朝文學史參考資料》:下句意本莊子。莊子《齊物論》:「辯也者,有不見也。夫大道不稱,大辯不言。」又《外物》:「言者所以在意也,得言而忘言。」此謂此中含有真意,想辨別出來,卻忘了該怎樣用言語來表達了。其實詩人的意思是說,既然已經領會了此中真意,何必要去辨別,又何必要用言語去表達呢?「辨」,一作「辯」。

余冠英《漢魏六朝詩選》:齊物《外物》……詩意是說從大自然的啟示,領會到真意,不可言說,也無待言說。

徐巍選注《陶淵明詩選》:此中二句,在此時此地的情境中,領會著真正的樂趣,想說出來,卻又不知該如何說了。

三個註釋中,以第一個比較詳盡。註釋從作意深討,引《莊子.齊物論》和《外物》篇為說,其實都和言談論辯有關。「大辯不言」、「得言忘言」,都指修養達到某個境界,已不落言荃。余冠英解「領會到真意,不可言說,也無待言說」、徐巍解「想說出來,卻又不知該如何說」,也完全沒有「分辨」的理解。恰恰陶詩「欲辨」時即已「忘言」,註解指「辨」一作「辯」,已探究到問題的所在。既然這樣,又何必為「辨」字繞一個圈——「此中含有真意,想辨別出來」——再作解釋?既然忘的是「言」,理所當然應「辯」(辯解)而非「辨」(分辨)了。

《魏晉南北朝文學史參考資料》要先解「欲辨」,所以加一層解釋:「想辨別出來,卻忘了……」、「何必要去辨別……」。又要辨別,又要言語表達,顯然疊床架屋。註云「辨」一作「辯」,那一概從「辯」入手理解問題,便無須轉寰抹角了。

所以我認為:「此中有真意,欲辯已忘言」。

日期: | 作者: 鄭楚雄 香港教育 中國文化 評論
  • 2017 Ho

    這是陶淵明的飲酒其五,不是第三首。

    《飲酒其三》
    作者:陶淵明 朝代:晉
    道喪向千載,人人惜其情。
    有酒不肯飲,但顧世間名。
    所以貴我身,豈不在一生?
    一生復能幾,倏如流電驚。
    鼎鼎百年內,持此欲何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