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1/2009
在教學語言微調方案還在放風階段時,教育局長孫明揚估計方案實施後「只有十間純英中」。最近,學校都把來年的教學語言安排呈報教育局,得出的數字將會有五十六間全英教學。
五十六間這個數目,不單遠遠超出孫局長的估計,就是比現時見諸《中學概覽》的三十所純英中也要多。是孫局長的估計失靈,還是學校奮發圖強,當中自然少不了微言大義。
所謂純英中,是指不單止學校的重要科目(除了中文和中史科)用英文,就是音樂、體育這些非學術科目也要用英文施教。孫局長最初「十間」的估計,當然不是非理性的。按照常理,學校的主要科目採用英語施教,令學童接觸英語的機會增加,在香港的教學大氣候之下,大多數人都會理解。至於音樂、體育,是陶冶性情或體格訓練的學科,教師除非是外國人,否則採用母語施教,能達教學效益之餘,學習過程也較舒暢。孫局長最初的估計,大概是認為學校已爭取到大多數學科用英語了,斷不會再斤斤計較音樂、體育這些術科吧。何況真能完全接受全英教學的學生也不會太多。這樣的看法應是理性的。
但現實卻不是這樣。五十六間,意思即是,原先不打算、或不夠能力(包括教師和學生)連音樂、體育這些術科用英語的,現在也用了。如果承認母語教音樂、體育較能達到教學效益(其實在其他科中又何嘗不是),現在的趨勢是:學校情願放棄效益,而去爭逐(全英的)標籤了。
有這個全英標籤有甚麼好處?當然是能夠吸納最好的那一批中學生。在未有微調方案之前,香港的中學有一百一十四間是英中,其餘三百多間是中中。英中已能攫取超過三分之一的最優秀學生。現在一百一十四間再分一半,意謂純英中就能攫取優秀之中再一半的優秀學生了。從這些人「辦學」的目標來說,當然是更可振振有詞誇耀成就了。
但問題卻是:教學的主要目的是否就為攫取最好的學生群?學校「得益」之餘,有沒有照顧學生的學習需要?我想,家長的意願、學生的選擇是想入英中的,但卻未必認同連音樂、體育也用英文。教育理想中的愉快學習,放在這類功利的意識中是要打折扣的。
不是說推動微調方案是要去除學校的標籤嗎?從五十六間(將來或更多)的發展趨向來說,標籤不單止沒有去除,還愈來愈鮮明。人人為爭這個標籤,已到了錙銖必較的地步。比如說,有前英中聯會主席認為,現時大部份英中的音樂及體育兩科採用雙語授課,日後「仍應可叫英中」。或有質疑孫明揚英中的定義太苛刻,導致學校為保名稱,連一些原來不想用英文的科目也要用英文了。
這些說法不禁使人失笑,計算教學的成效就是看英文的成份有多重嗎?「應可叫英中」、純英中名稱太苛刻,一個名稱(其實是標籤)真有這麼重要嗎?
我倒想從事情的反面觀看問題。有這麼多人怕英中的純正性被污染,一間學校如果大多數科目用英文,音樂、體育為照顧學生需要而用中文,如果若有所失,改用英文,是不是音樂、體育的教育意義無緣無故給貶損了?擴充來說,一間學校開不成英文班,採用理所當然的母語教學,家長、學生視為畏途,連身處教育界的人也視為次等,必欲拒之而後快,一向被揭櫫的「樂於學習、善於溝通、勇於承擔、敢於創新」的教改理念又將被置諸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