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0/2009
香港有為數不少的校長組織,就以孤陋寡聞的人像筆者所知的,屈指一算,就有中學校長會、津貼中學議會、英文中學聯會、中文中學聯會、補助學校協會幾個。不知就裏的人像筆者,單從名稱看去,確是有些混淆的。英文中學聯會和中文中學聯會還可說因其性質不同而分工,但其成員都應不能自外於中學校長會。而「津貼」和「補助」究有何微細的分別,我是搞不清的。從名稱來看,中學校長會應是最「大」的,因它可囊括所有校長成為領導。但作為其他聯會(或協會)的執行幹事,可又未必認同這個看法。總之,各自佔據一個領域,有事時各可代表所屬那個團體發表意見或爭取利益就是了。否則,沒有較多的屬會,幹事成員的「餅仔」是不夠分配的。大家在不同名目下各據山頭,各自曝光,皆大歡喜就是了。
但問題似乎又不這麼簡單,因為這些團體都不是聯誼性質的,遇到有爭議性的議題,他們都會發表看法,或找有權力的人(或被有權力的人找)開會討論的。還有,這些聯會都是只有校長才有權參與的,沒有其他教育從業者的份兒。中學校長會打正旗號,沒有不是校長的人膽敢染指參與。但英文中學議會、中文中學議會、津貼中學議會、補助學校議會等,說到底還不過是津貼中學校長、英文中學校長、中文中學校長、補助學校校長等才可參加。當然如果能一概正名為諸如英文中學校長聯會之類便會明確很多了。
改不改換名稱,其實也沒有甚麼所謂,反正校長絕對有表達任何意見的權利。但弊就弊在只有校長可以參與的組織,發表意見的時候卻儼然成為界別的代言人。舉例來說,英文中學聯會的意見,是否就能代表任教英文中學的所有老師,就很有疑問。
近年香港教育政策多變,校長很多時代表教界表達贊成或反對意見。像教學語言微調方案,各個校長會是被遊說的對象。有個別聯會不認同方案,曾經高調抗衡。中文中學聯會便全體幹事辭職以示抗議。直到最近,英文中學聯會和補助學校協會反對取消通識教育會考雙語卷的安排,去信教育局表示強烈不滿。
這類校長會表面看似乎很有代表性,但不知他們在立場的決議過程中、在教育政策的認同或反對中,究竟有沒有較有系統地諮詢教師的意見。我們有理由相信,校長都是資深的教育界人士,他們在這個圈子裏執掌各項決策,接觸前線的工作人員,而且他們對教育成效也負有相當的責任,其意見未必會偏離主流意見(如有)很遠。但從另一角度看,校長同時也較著重學校的定位、個人的工作表現,要直接聽命於一群未必了解教育原理的校董,個別甚至執迷於教育市場化的成效。而校長要確保權力以維持暢順的校政安排, 和教師面對實際的教學工作的難題,有時大家是站在相對的立場上。在這情況下,由校長代表教師就會很有問題了。
其實如果真為教育好,校長就不應自高身價,以為以某某校長會成員自居,感覺就能代表教育界。校長其實只不過是教育工作者其中一員,沒有取代性,也沒有凌駕性。像早前有一位校長去函《教協報》,指出學校之間用指定供應商代為送禮之風不可長,算是找對了投訴的門徑。相類似的意見,送到甚麼校長協會之中,會否令公眾知情,我是頗質疑的。
今年教師節前夕,國家總理溫家寶走訪北京市第三十五中學看望師生,發表了一篇題為《教育大計,教師為本》的講話,單看題目就知很重視教師的位置的。相同的識見,在看教育局、校長如何處理和對待教師意見,就可知道有沒有了。
校長要表達看法,其實應參與教育工作人員的組織,認知大群體的路向才不致於思考脫隊。當然工餘能執筆為文,在報章發表,對教育問題做多些堅實的研究,扮演意見領袖的角色,讓教育專業能發展得更理性,更貼近時代發展,才不辜負社會厚望。
歸根究柢,四百多名中學校長,分拆到幾個校長會之中,意見代表性之低,就連香港人一向詬病的小圈子選特首、小圈子選人大代表還有所不如。
當然,聯誼性的協會組織相信沒有多少人會反對的。篇首幾個校長組織,假若再細分成諸如官塘區(純屬舉例)中學校長會、官塘區中文中學校長會、官塘區中文中學中文大學畢業校友(純屬舉例)校長聯會等,成員人人有份,沉沉的教育界或會增添多些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