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可不可以有理念?

3/3/2009

教師是一種很獨特的行業。有人稱教師是一種良心事業,意思就是說從事教育工作者要有「良心」。「良心」也者,是從學生成長的利益作考慮,用比較現代化的術語,就是要有理念。

受過教育的人,一生中總會遇到對他很有影響的教師,那怕只有一個或兩個。早前一個教育學院的廣告,請來一位歌星做宣傳。歌星憶述他的個人經歷:曾經一次老師要求學生用文字表達自己,這位有讀寫困難卻有作曲天份的學生覺得較難為,問老師可否改為以一首樂曲取代。老師坦然說why not?就是這一句why not,鼓勵了學生的表達。此種包容,學生銘記在心,或者更成為激發尋找自我、追求人生目標的動力。換轉在今天,老師就算不是指責學生「做壞規矩」,或會不滿他學習遲緩,跟不上大隊步伐。

明辨是非?見義勇為?

老師是重要的,好老師更加重要。教育的其中一項目標,是要教導學生明辨是非,有可能更應見義勇為,可是老師本身能否做個好榜樣?

現在的老師,能夠堅持理念的,在現實的磨蝕下,只能算是極之珍罕。比如說,現在的學校很重視催谷學生的學業成績。設若老師覺得求學的意義不應定得這樣偏狹,應重視學童的身心健康,各方面要有一個平衡發展,教師可以怎樣做?拒絕補課?恐怕會被理解為懶惰、推搪工作、不關心學生……

又比如老師心底下覺得,教學始終應以母語為佳,但教育的市場不是這樣,每間學校都向英語教學進發。有老師甚至接受指令要進修英文,希望用英語教導普通科目的能力達標。在這情況下,老師如何抉擇?擇善固執可以嗎?不是有校長公開說會「炒」這些老師嗎?這種被認為沒有「團隊精神」的取向,很可能會被孤立、被埋怨,甚至飯碗也受到威脅。

自由意志漸受侵蝕

舉這兩個例子就可看出,教學者的自由意志其實是日漸被侵蝕的。作為老師,學歷是被認同的,也受過適當的專業訓練,但很多時教育的自主度卻沒有受到尊重。學校把一個學科、一個班別交給你,隨之而來是一個製作精嚴細密的進度表,幾時測考、幾時要教到哪裡不用說,甚至幾時要完成哪一個習作,幾時要派發哪一份教材也有明確規定。從好的角度看,不同班要統一、減輕教師工作量、讓教學有質素保證等,這些無疑都是。但很可能同時丟失的是教學的隨機性、照顧個別差異的靈活性、與及教師善用表達不同學養、不同閱歷的生活教材的分享。

處身於現實教育羅網中的「專業」教師,「懶惰」是一個極奢侈的消費。日常教學生涯中,有哪幾個能突破同儕間無時無刻的窺伺,或免身於每年(或每兩年)一次的嚴密細緻的教學評鑑?這還不夠,缺乏「團隊精神」的達摩克利斯劍是經常懸在頭上的。但試想想,什麼教師會令你一生懸念,師恩令你終始難忘?我想應不會是精於「貼題」,勤於補習的哪一種。良師是要有充實的學養與及豐富的人生經驗的。一些生活抉擇的分享,一些學問知識的傳遞,一種人生觀、價值判斷的琢磨,能夠貯存於學生腦海中而不被刪除的可能性是大的。

回頭再問文章題目的問題:教師可不可以有理念?聰明的,告訴你,不可以了。難怪以前有一位作者撰文說老師是「活在教學囚籠裏的技工」,想想看,也非全是譏謗。

日期: | 作者: 鄭楚雄 香港教育 中國文化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