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4/2006
由於要配合二零零九年實施的新高中學制,教統局日前公佈二零零七年中學採用的班級結構,規定以每級四或五班「平衡班制」為主流,建議把每班學生人數上限定為四十人,並把殺校的界線定於能否取錄中一學生七十一人。
如果單純要「理順」新高中學制的班級及人數的結構,兼為制定一明確的「殺校」準則,這個建議無疑頗具現實意義。但相比目下的實踐,引來質疑亦復不少,例如:一間學校的班級數目上限定為三十班(六級各五班)、一班的人數上限定為四十人,意味一些受歡迎學校不能增加班數、不能超收學生。由於「受歡迎學校」就指英中,「不能超收」即表示英中學位將大幅減少。據估計,全港一百一十二所英中將減少逾一千個學額,這嚴重違反「供求定律」,亦將導致教育水準平庸化。
教育「供求定律」不管用
另外,一些有條件開辦每級多於五班的學校,受新制度的局限,亦只能削優秀學校之「足」以就流水作業之「屨」了。至於被「殺校刀」威嚇的弱勢校群,辦學效能欠佳之責不應由他們來負,但最終要承受因規劃欠周導致被裁削的苦果,也飽含莫大的寃屈。
以上的一切擔憂,包含了複雜多端的制度結構問題、學校發展歷史問題、資源配套運用問題等,或許都各有理據。但歸根究柢,公營教育運用的是社會資源,這便應撇除個別因素的考慮,而由整個制度是否合理和資源運用是否具效益來判斷政策推行的是否切當。
不容否認,現今教育運作,嚴重違反了供求定律—「好學校」學位供應少,入讀「好學校」意願的需求多。但教育事業並不等同於市場買賣,理念無疑應該超越市場規律。
「平衡班制」理念應受重視
平衡班制的理念就在於「平衡」:讓學童能在學位供應充裕的環境下完成學習過程,減輕學業的擔子,享受真正學習的樂趣。不平衡的班級結構,每升遷一級,就是一個樽頸,學童飽受考試煎熬。現在淘汰機制有機會改良,不能不說是一種進步。
社會的另一風氣是襲非成是。英中受歡迎,於是班內人數逐漸增加,有些更加至四十五人一班。如果相信教學效能的優劣和班別規模的大小成反比,這種人數的增加是一種異化的現象。出奇的是,這種現象是由學校所核准(甚至歡迎)、並不為家長抗拒、身處當中的學童或許也是甘之如飴的。如果真要認同供求定律,那就讓受歡迎的學校每班人數無限制地擴張好了,哪還談甚麼教育?
始終是一個公共資源運用是否恰當的問題。凡事不要只計算個人和個別學校的利益,把目光投到全體學童、整體社會的利益之上,也許能有一較平衡的心理來看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