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死後,小說記述:「彼時合家皆知,無不納罕,都有些疑心。」(第十三回)本來,秦可卿一直有病,醫師診治,也說能否治好也得看造化,如果死,也不是很突然的消息。小說沒有直接說出秦如何死,只憑秦報夢王熙鳳行動間接傳達死訊。「合家有些疑心」,足以說明秦的死(包括死的原因和方式)確有些奇特。
據《十二釵正冊》,秦可卿是縊死的。「合家有些疑心」,正可坐實這一出乎意外的行為,當然「疑心」更包含了對死因的懷疑。接著,小說還有一段很奇特的插敘:
「因忽又聽得秦氏之丫鬟名喚瑞珠者,見秦氏死了,他也觸柱而亡。此事甚罕,合族人都稱歎。」
奇特之一,小說用一「也」字。俞平伯《論秦可卿之死》分析這個「也」字:「原文云『也觸柱而亡』,似上文若有人曾觸柱而亡者然,此真怪事。其實懸樑觸柱皆不得其死,故曰『也』也。」這個解釋或可解通,但還有一處奇特,是作者指出「此事甚罕」。「罕」是甚麼?是殉主的行為還是其他原因?
《紅樓夢》鮮有丫鬟殉主事例
首先應該指出,丫鬟殉主這行為有點奇怪。大觀園中的丫鬟,都是從外買來服侍主人,「打工」而已。做事犯錯的會被打打鬧鬧,再嚴重的會被攆出園外,長大以後或找個小廝接收,命運一般都是坎坷的。當然主僕之間有感情融洽的,會當作一家人看待。《紅樓夢》中寫了很多殉節的烈女,例如金釧、尤三姐、司棋等,雖然也有丫鬟,但為主人死去而相殉,數來數去只有賈母的鴛鴦一人而已。鴛鴦殉主,也有特定背景。其一,賈府中的其中一位老人家賈赦想娶鴛鴦為妾,被嚴詞拒絕,也因得到賈母的保護,才能倖免於禍。看看鴛鴦的自誓:
「老太太在一日,我一日不離這裡;若是老太太歸西去了,他橫豎還有三年的孝呢。……等過了三年,知道又是怎麼個光景兒呢?那時再說。縱到了至急為難,我剪了頭髮,做姑子去!不然,還有一死!」(第四十六回)
這已是一個預示。當然賈母地位崇高,受闔族上下尊敬,一個婢女服侍多年,為主人有所犧牲,感情因素也是一個原因。但鴛鴦是否真的殉主也不無疑問。殉主的情節出現在第一百一十回,是高鶚的續書,是否曹雪芹原意,很難確定。畢竟死,在鴛鴦來說只是後於做尼姑的第二選擇而已。
秦可卿有沒有一個肯為她殉節的忠僕?很難說了。第一,秦氏年輕,丫鬟服侍年資尚淺,未必感情深厚。第二,秦可卿個人名節操守問題甚多,本身就是不忠,看在下人眼中,也沒有理由收買得到忠心之士。更何況,秦可卿的死本身就很有可疑,畸笏叟指是「淫喪天香樓」,不是病死,細味箇中情節,也有不可告人之處(詳見《秦可卿是一個怎樣的謎樣人物?》)。總之,丫鬟殉主之說是很有問題的。
《紅樓佚話》所論有爭議性
整件事似乎有不少隱曲給埋沒了。俞平伯《論秦可卿之死》引《紅樓佚話》另有補充:「《紅樓佚話》上說:『秦可卿與賈珍私通,被婢撞見,羞憤自縊死的』,此話甚確。何以確?由本書證之。所謂婢者,即是寶珠和瑞珠兩個人。瑞珠之死想因是闖了大禍,恐不得了,故觸柱而死……寶珠似亦是闖禍之人,特她沒死,故願為可卿義女,以明其心迹,以取媚求容於賈珍。」此可備一說,但也不無疑問。
疑問之一,秦氏和賈珍有染,不應只是一兩次的瓜葛,看秦氏死後賈珍的態度和盛殮的安排可知其間之親密處。秦賈醜事,做近身丫鬟的不會不知,會不會因一次「撞見」而生出糾葛,很成疑問。疑問之二,秦可卿自縊這一突然行動發生在甚麼地方?如果認真看待畸笏叟「淫喪天香樓」的批語,顯然秦可卿自縊,和天香樓關係密切。天香樓是甚麼地方?小說沒有明言,只知秦氏死後,「另設一壇於天香樓,是九十九位全真道士,打十九日解冤洗業醮」(見第十三回)。據《十二釵正冊》,啟示秦可卿結局的是「後面又畫著高樓大廈,有一美人懸梁自縊」。「高樓大廈」,是否就暗示「天香樓」?
小說寫賈敬「一味好道,只愛燒丹煉汞,餘者一概不在心上」(第二回),有這麼一個形象的人,如有甚麼道德出軌的行為,又如果真有丫鬟「撞見」的不可告人之事,用來說明「闖了大禍」,是否較具說服力?
我對瑞珠「也觸柱而亡」的「也」字也很有興趣。俞平伯說「懸樑觸柱皆不得其死」,可以為「也」字作註腳。但如果這樣就可為「也」字開脫,則怎樣去解釋這離奇的死亡都是可以了。上文既分析瑞珠沒有為秦可卿殉難的誘因,則因見秦可卿懸樑而接著觸柱的可能性也不一定很大。這樣想去,如果「觸柱而亡」是出於被要脅,以滅口來防止醜事外揚,也不能完全抹煞可能,這或許更能說明合族認為「此事甚罕」的原因。
關於秦可卿的情節,小說內容經過大幅的刪削,以致題材含糊,支離破碎,大大增加猜想的空間。刪削的原因是批書人所說的大發慈悲,理所當然,箇中隱衷的份量也不會是很輕的。